招标
车辆租赁(第四次)采购公告(2022-JQXWCD-F3078)
金额
52.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jqxwcd-f3078
预算金额52.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9
公告正文
车辆租赁(第四次)采购公告
(2022-JQXWCD-F3078)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车辆租赁(第四次)
二、项目编号:2022-JQXWCD-F3078
三、项目概况、服务地点及预算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52.5万元;
3.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其他有关汽车租赁备案或许可证明》
(六)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
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提供完成注册相关证明截图。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电子邮箱。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供应商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其他有关汽车租赁备案或许可证明》。
8.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764292933@qq.com。
(五)免收标书费。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时30分。
(三)报价地点:成都市高新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医院门户网(http://xn120.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李助理764292933@qq.com
代理机构:刘宇宁、孙丹凤 010-81168638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2022-JQXWCD-F3078)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车辆租赁(第四次)
二、项目编号:2022-JQXWCD-F3078
三、项目概况、服务地点及预算
(一)项目概况:
固定线路用车经费测算表 | ||||||||
序号 | 类别 | 车辆类型 | 项 目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学生班车 | 大巴车 (40座及以上) | 详见招标文件 | 趟 | 200 | 1000 | 20 | |
2 | 接送站 | 别克商务车、帕萨特或同级别轿车 | 详见招标文件 | 趟 | 50 | 500 | 2.5 | 1.按照单边测算; 2.送站出发地为医院或者成都市三环内任意地点; 3.接站目的地为医院或者成都市三环内任意地点。 |
别克商务车、帕萨特或同级别轿车 | 详见招标文件 | 趟 | 100 | 200 | 2 | |||
3 | 市内零星用车 | 别克商务车 | 详见招标文件 | 趟 | 50 | 500 | 2.5 | 含100公里,及8小时服务 |
帕萨特或同级别轿车 | 详见招标文件 | 趟 | 100 | 450 | 4.5 | |||
4 | 保障 | 大巴车(45座及以上) | 详见招标文件 | 趟 | 30 | 1200 | 3.6 | |
5 | 超里程费 | 详见招标文件 | 公里 | 1000 | 2 | 0.2 | ||
6 | 超时等待费 | 详见招标文件 | 小时 | 300 | 30 | 0.9 | ||
合计 | 36.2 | |||||||
说明 | 1.市内零星用车一般往返于医院各小散点位(派驻门诊部),考虑到行程较短,油费已计入日租金,实际结算金额=日租金+超时费+超里程费+路桥费; 2.除市内用车外,其余固定用车均为一口价结算。 |
随机路线用车经费测算表 | ||||||||
序号 | 车型需求 | 计费标准 | 需求预计 | 经费预算(万元) | 备注 | |||
日租金 (元/天) | 超时费 (元/小时) | 超里程费 (元/公里) | 公里 | 天数 | ||||
1 | 别克商务车 | 500 | 30 | 1.2 | 8000 | 30 | 1.8 | |
2 | 丰田普拉多 | 1000 | 30 | 2.7 | 8000 | 20 | 3.0 | |
3 | 丰田考斯特 | 1000 | 40 | 5 | 7000 | 20 | 3.4 | |
4 | 大巴车 | 1200 | 50 | 3 | 6000 | 20 | 3.0 | |
4 | 油费 | 按照2元/公里计算 | 15000 | — | 3.0 | |||
5 | 路桥费 | 按照0.5元/公里计算 | 22000 | — | 1.1 | |||
6 | 驾驶员食宿费 | 按照280元/人·天测算 | — | 35 | 1.0 | |||
合计(万元) | 16.3 | |||||||
说明 | 1.日租金包含:含220公里(不含油),及10小时配驾服务费; 2.经费预算=日租金费×天数+超公里费×(公里数-天数×基础里程)+超时费×天数; 3.油费、路桥费、食宿费为实报实销,不计入比价范围; 4.实际结算金额=日租金+超时费+超里程费+油费+路桥费+食宿费; 5.在多天连续用车产生费用时,超里程费=(多天实际行驶里程合计-标准行驶里程×天数)×超公里费,如相减为负数,超里程按零计算。超时服务费计算方法相同。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52.5万元;
3.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其他有关汽车租赁备案或许可证明》
(六)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
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提供完成注册相关证明截图。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电子邮箱。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供应商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其他有关汽车租赁备案或许可证明》。
8.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764292933@qq.com。
(五)免收标书费。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时30分。
(三)报价地点:成都市高新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医院门户网(http://xn120.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李助理764292933@qq.com
代理机构:刘宇宁、孙丹凤 010-81168638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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