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核汇能海南省儋州30WM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验收全过程协调检验箱变临时用地启动验收配合初步设计审查辅助工程施工用水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编制接入数据检查测试基础资料收集居民屋顶设备材料临时堆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项目工程保险培训报审勘察设计屋顶分布式光伏各项验收整套启动移交并网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对外协调安装工程通信故障检测线路工程集控中心平台并网柜相关评审水保验收分布式光伏电站屋顶资源的筛查工程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光伏组件档案验收单体调试爬梯电磁辐射工程检查质监验收技术协议签订支架手机APP环境保护消缺消防验收二次倒运并网安全性评价屋顶修复相应备品备件等保测评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屋顶详细勘察配电室总体方案布置竣工图编制设计变更职业健康场内运输设计交底咨询检修通道防护围栏电缆沟网络安全进场道路加固整套系统启动总承包工程本工程施工准备分系统试运设计总结照明防排水保管达标投产考核验收建设管理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环保验收光伏场区防水专项验收绿化恢复总平面布置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设计接口其它相关服务与工程相关的协调数据统计分析安全设施验收完成竣工验收设计联络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除锈特殊试验承办会议达设计值投产可靠性试运行EPC总承包图纸施工用电现场服务防雷接地逆变器卸货并网接入性能保证屋面改造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瑞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裴毅1355135225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4
公告正文

中核汇能海南省儋州30WM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3-24 19:50:53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海南省儋州30WM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企业自筹或国拨,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中核汇能(海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HNGS-GC-GKZB-23-0058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汇能海南省儋州30WM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

海南省儋州市30MW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位于海南省儋州市范围内,由中核汇能(海南)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逆变器暂推荐采用10kW、20kW、30kW、50kW四种型号,后续逆变器选型以实际使用为准。屋面组件采用固定倾角安装,组件倾角暂按5°考虑。

本项目分为3个建设阶段,每阶段10MW。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并网电压等级为380V。

海南省儋州市可供本项目开发的农村居民屋顶资源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4 招标范围

海南省儋州市30MW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手续、职业卫生、安全设施、防雷、消防等政府主管及电网公司要求的所有手续办理(若有)。

(2)本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屋顶详细勘察、总体方案布置(总平面布置)、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编制及技术协议签订、初步设计(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并承担审查费用)、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以及其它相关服务(如设计接口、设计联络、现场服务、设计交底、工程检查及验收、相关评审、编制设计总结,以及配合发包人出具相关手续办理所需图纸)等。

(3)协助发包人完成屋顶资源的筛查,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及基础资料收集,完成所涉及居民屋顶的确户工作,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和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并出具报告,施工过程涉及的的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

(4)本工程施工准备(包含必要的检修通道、爬梯、防护围栏、防排水、照明等工程及原有配电室、电缆沟等必要改造工程,原有屋顶必要的加固、除锈、防水等处理)、调试、验收全过程协调、临时用地、绿化恢复、屋顶修复、进场道路及各项验收。

(5)本工程的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场区、线路工程、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屋面改造、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及与工程相关的协调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网络安全及等保测评、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设施验收、消防验收、电磁辐射、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 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如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6)本工程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等甲供设备)外的全部项目所需设备、系统及相应备品备件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支架、箱变、并网柜、电缆等)、安装、检验、试验(含特殊试验)及检查测试(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组件现场隐裂检测等政府及电网要求的检测项目)、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7)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设备)的卸货、场内运输(含二次倒运)、保管、管理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

(8)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等。

(9)办理并网接入等手续。

(10)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11)负责分布式光伏数据统计分析、故障检测、手机 APP等功能接入发包人既有集控中心平台,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发包人原有系统要求,项目竣工验收之后,由承包人转让给发包人继续使用。

详细招标范围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 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项目地点

海南省儋州市。

2.6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0日。

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书记载时间为准,具体的工期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 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 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有效的五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应具有2个(含)以上光伏发电工程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规模总装机容量1MWp(含)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或至少1个单项合同规模20MWp(含)以上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至少2个单项合同规模总装机容量1MWp(含)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或至少2个单项合同规模20MWp(含)以上光伏电站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汇能海南儋州30MW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0

开户单位: 0

收款账号: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9时40分2023年03月2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4月14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层

联系人:李瑞

电话:010-5356112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11号楼1至3层101(园区)

联系人:裴毅

电话:13551352251

电子邮件:chinabrr028@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裴毅

电话: 13551352251

电子邮件: chinabrr028@163.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同时完成两个平台操作(两个平台操作详见公告附件“中核汇能海南儋州30MW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盖章版)”)。

(2)本项目招标编号为:BRR-2022-ZB2-ZB-016-24。

(3)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0324

 

 

 


附件下载:中核汇能海南儋州30MW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盖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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