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1建设意义
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 。数字乡村建设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整体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2023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印发,进一步聚焦乡村振兴工作。文件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
桥驿镇黑麋峰村数字乡村试点示范项目是长沙市首届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以桥驿镇为单元进行总体架构构建,以黑麋峰村为建设场所进行先行先试,是全镇可复制可推广的前期试点和探索,试点示范项目将按照分批次、急用先行的原则,持续迭代更新。
1.2建设目标
以全面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开展黑麋峰村数字乡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夯实数字农业基础、发展农村数字经济、建设智慧绿色乡村、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支撑作用,助力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本项目通过构建统一的农业农村数据库,汇聚数字乡村基础数据,摸清家底,为乡村治理、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面向村民开发乡村数字服务系统,汇聚政务、民生、服务等数字资源,加快推进数字化服务向农村延伸,提升乡村综合服务能力;面向村干部开发乡村数字治理系统,构建乡村数字化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面向村民及企业开发乡村数字产业系统,带动特色农产品销量,提高产业收入,促进乡村产业经济发展;同时,整合数据资源,深度挖掘数据信息,探索多元数字乡村数据赋能应用场景。围绕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数字治理模式创新、公共服务数字赋能等,探索数字乡村发展模式,率先打造湖南省数字乡村样板工程。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标准要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项目建设实施整体周期为2个月,以签订合同之日为T,要求系统于T+60日内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五、服务标准:
4.1 保密协议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4.1.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业务信息)
(1) 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资料数据、技术成果、商业秘密的内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2) 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内容;
(3)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资料、数据及文件等信息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4) 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在项目中接触到的需要保密的情报和资料。
4.1.2 保密人员范围
(1) 甲方:参与该项目组织、验收、使用及可接触到中标人提供资料及技术成果的人员。
(2) 中标人:项目组成员及可接触到甲方提供的资料的人员。
4.1.3 保密期限
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十年内。
4.1.4 泄密责任
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泄漏本合同中规定的需要保密的技术信息和业务信息,致使对方发生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4.2 质量保证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关于产品质量的法律规章、规定,保质期内的质量保证及故障响应可以达到以下要求:
(1) 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硬件产品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原装正品。
(2) 在维保期内,中标人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3) 本项目软件免费维保期为1年(维保期以中标人投标文件为准),从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维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软件系统维护服务、应用软件升级、系统定期检测服务、故障处理等保修服务。
(4) 如因服务、保障不到位,致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事故发生的,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按照考核办法和标准进行处罚。
(5) 如在系统投入运营后出现诸如:系统运行不顺畅、投诉多等问题,中标人须进行原因分析,如是供应商实施缺陷原因,供应商负责免费解决和优化。
4.3 培训和售后服务要求
4.3.1培训要求
为确保采购人能放心使用,中标人需派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培训项目管理员等相关操作人员,免费讲解软件、硬件的所有功能及简单故障排除的方法,以保证系统运行可靠、维护方便。需为客户提供软件、硬件使用的操作培训(数量根据参训人员确定,原则上不少于8课时/天,共计5天,累计课时5*8=40课时),通过培训后,用户可以熟练的操作使用系统,管理员能够进行日常维护,并处理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简单故障。软件系统需提供电子版的操作手册说明。
4.3.2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软件运行免费维护期1年,从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运行维护期内应免费保证本项目所建系统正常稳定地运行,安排固定的项目经理进行跟踪服务,指定专人提供服务。要求提供相关项目运行维护方案。
针对本次项目,中标人须成立售后服务团队提供质量保障,提供7*24小时的最优质服务。质保期内遇系统出现故障,采购人无法解决时,售后服务团队须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六、验收标准:
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工作指南》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4.1验收条件
(1) 全面完成系统的设计、开发、测试和集成工作,基本达到功能、性能、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2) 系统运行基本稳定,上线试运行后确保不会影响业务部门的正常工作。
(3) 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4) 已通过软件测试评审;
(5) 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6) 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
(7) 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采购方同意;
(8) 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9) 项目验收组织与费用
本项目将成立由甲方、供应商及项目专家组等组成的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4.2系统验收交付
项目验收交付可以计算机光盘和纸介质形式进行提交,包括软件载体(光盘或磁盘)和相应的文档。系统交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交付内容:
(1) 《需求规格说明书》
(2) 《概要设计说明书》
(3)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4) 《三方测试报告》
(5) 《集成部署报告》
(6) 《用户手册》
七、其他要求:
一、 结算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人民政府
付款方式:
(1)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署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信息化部分及硬件部分各支付20%)。
(2) 第二次付款:硬件安装调试完毕,软件平台试运行稳定,经甲乙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软件测评)后,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0%)。
(3) 第三次付款: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付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95%)。
(4) 第四次付款: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运维满一年,无质量服务纠纷,维护期满后支付该项目尾款,即合同总金额的5%。
二、 检验和测试
(1) 在系统上线试运行前,中标人应对软硬件系统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与测试,并出具一份证明系统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测试报告。
(2) 甲方有权对中标人检验或测试过的软硬件系统进行检验和测试,以确认系统是否能符合规定的目标与要求。
(3) 如果被检验或测试的系统功能不满足本项目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中标人须及时进行整改直至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
(4) 本项目要满足二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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