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雁宝能源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扎尼河露天矿2#WK-12C变频挖掘机电气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09.8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雁宝能源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扎尼河露天矿2#WK-12C变频挖掘机电气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雁宝能源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扎尼河露天矿2#WK-12C变频挖掘机电气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30729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307297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马鹏军 电话:04713261826
邮箱:13707626@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雁宝能源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扎尼河露天矿2#WK-12C变频挖掘机电气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30729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307297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太原欧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09.886200 | 228.445400 |
质量(如有) | / | /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生效开工后40天内完成全部专项技术服务工作。 | 合同生效开工后40天内完成全部专项技术服务工作。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1、(2019年第5批集中招标)WK-27电铲电气升级改造(电气配件)、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24日 2、司家营北区研山铁矿WK-20电铲变频系统升级改造、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2020年9月22日 3、2022 年电投能源检修公司(116批)电铲电气改造、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3月13日 4、胜利能源电铲变频驱动系统升级改造、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8月5日 | 1、WK-20电铲电气系统升级改造、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8月3日 2、2台WK-35电铲电气系统改造、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4月27日 3、1台WK-35电铲变频驱动系统升级改造业务合同、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5月30日 4、WK-27电铲电气系统升级改造、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月13日 5、WK-27电铲电气系统升级改造、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6月23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马鹏军 电话:04713261826
邮箱:13707626@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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