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德县永康镇小麻栗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1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tdcg2023-89-319
预算金额510万元
招标公司永德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李忠文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洪美珍0883-216061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1
公告正文
永德县永康镇小麻栗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YNTDCG2023-89-31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永德县永康镇小麻栗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0700.00
元,招标人为永德县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四)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510万元,其中设计费预估¥290700.00 元,实际设计费以概算批准的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勘察设计费(包含各阶段评审费 用)为计算依据,各供应商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作为结算金额。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德县永康镇小麻栗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德县永康镇小麻栗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 规定,针对小微企业承接服务(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参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国家统
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 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2.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严格参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8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3.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 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2)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 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 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
注:①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2020年后成 立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②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①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②供应商若为免税或免缴税的应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磋商,否则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7.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 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8.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工作经验10年以上,并 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9.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的工程师资格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 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10.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由两家联合体以一个磋商申请人身份共同磋商时,除符合磋商文件对磋商申请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 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 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2)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 束力。
(3)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
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 书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采购人。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 项目的磋商活动。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 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 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1.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0日 08时30分到2023年10月27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永德县德党镇园林生态小区(商)D3-2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永德县德党镇园林生态小区(商)D3-201
七、其他
(一)项目编号:YNTDCG2023-89-319
(二)项目名称:永德县永康镇小麻栗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510万元,其中设计费预估¥290700.00 元,实际设计费以概算批准的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勘察设计费(包含各阶段评审费 用)为计算依据,各供应商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作为结算金额。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510万元,其中设计费预估¥290700.00 元,实际设计费以概算批准的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勘察设计费(包含各阶段评审费 用)为计算依据,各供应商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作为结算金额。
(六)采购内容:完成永德县永康镇小麻栗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招标设计、技施设计、施工期驻场服务、
各阶段所需部分专题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并保证勘察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 审查。
(七)服务期限:满足各阶段设计计划要求,满足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直至项 目竣工验收结束。
(八)服务要求:各阶段资料齐全,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达到 国家水利工程各阶段设计规程所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九)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德县水务局
地 址:永德县德党镇
联 系 人: 李忠文
电 话:134 0888 874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 联 系 人: 洪美珍
电 话: 0883-2160618
电子邮件: 153566244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永德县永康镇小麻栗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永德县永康镇小麻栗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同德招 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 B幢写字楼16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YNTDCG2023-89-319
(二)项目名称:永德县永康镇小麻栗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510万元,其中设计费预估¥290700.00
元,实际设计费以概算批准的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勘察设计费(包含各阶段评审费用)为计算依 据,各供应商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作为结算金额。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510万元,其中设计费预估¥290700.00
元,实际设计费以概算批准的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勘察设计费(包含各阶段评审费用)为计算依 据,各供应商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作为结算金额。
(六)采购内容:完成永德县永康镇小麻栗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可行性研 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招标设计、技施设计、施工期驻场服务、各阶段所需部分专题报告 的编制和报批,并保证勘察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七)服务期限:满足各阶段设计计划要求,满足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直至项目竣工验收 结束。
(八)服务要求:各阶段资料齐全,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达到国家水利工程各 阶段设计规程所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九)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照《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针对小微企业承接服务(即提
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对
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
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严格参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财库〔
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
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3.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
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
声明函)
(2)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
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注:①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2020年后成立的供应
商,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②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的良好记录
注:①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②供应商若为免税或免缴税的应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磋商,否则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7.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8.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工作经验10年以上,并提供关系
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9.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的工程师资格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
(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10.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由两家联合体以一个磋商申请人身份共同磋商时,除符合磋
商文件对磋商申请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
体协议书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2)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响
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采购人。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
商活动。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 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1.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 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6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德县德党镇园林生态小区(商)D3-2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1日下午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德县德党镇园林生态小区(商)D3-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 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同 德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
B幢写字楼16楼1611室)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①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 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同时发布,我 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德县水务局
地址:永德县德党镇
联系方式:李忠文/134 0888 8747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1611室 联系方式:13628838060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忠文、洪美珍
电 话:13408888747、1362883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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