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网络案件取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告期从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30日(3个工作日),现公告已结束,公告期间未收到异议,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采购单位: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采购项目名称:网络案件取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说明:配合采购人,根据文化市场执法行动部署,对网络演出、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视听、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网络文化市场经营业态,提供网络案件取证服务,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协助形成可落地查办的案件。时间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工作方式
为采购人提供基于执法取证系统服务,实现在线取证、固证、证据查看、证据管理等功能,并在必要时,提供电子证据出证服务。
2.工作内容
为采购人提供网络文化市场在线巡查取证系统使用账号,用于网页、手机以及电脑取证、固证,并提供执法文书配置和必要时出证服务,具体包括;
2.1静态取证。对疑似违法信息所在的网址网页自动进行取证,所获取证数据文件对接电子数据存证云平台进行哈希值存证。
2.2动态取证。当页面中含有动态信息,如视频、falsh、gif图片等,无法使用网页提取固定证据,通过电脑端屏幕录像操作进行证据固定。
2.3移动端取证。对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的取证环境进行检测,对疑似违法信息通过截屏、录屏等功能进行取证,所获取证数据文件对接电子数据存证云平台进行哈希值存证。
2.4违规线索报告。每月向采购人提供3份违规案件线索报告。案件线索需符合违法主体明确、违法事实清晰、管辖关系确定、确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的网络版权、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等执法办案标准。每月按上中下旬分别提供,全年共36份。每份报告应至少提供2宗符合办案要求的案件线索。
2.5案件司法鉴定。在采购周期内提供4宗重大网络文化市场案件司法鉴定报告。
3.其他要求
3.1供应商需建有成熟完善的网络文化市场巡查与取证系统,能自动、便捷实现网页、手机以及电脑端取证、固证。
3.2遇有出证任务,能在2小时内予以响应。
3.3供应商需具备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取证服务经验,为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提供电子数据取证、固证、出证培训。(实质性要求)
预算费用:19.6万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广东中科实数科技有限公司
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电话咨询、传真、电邮形式,均为无效)。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13楼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20-81073785
邮编:510170
受理时间:2021年10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6: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