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柳堡镇芦村村经济合作社建设项目芦村公益性墓园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byzcn-0671
预算金额40.1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华1822120865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纯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序号: 2024-BYZCN-067
1、宝应县柳堡镇芦村村经济合作社建设项目芦村公益性墓园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柳堡镇芦村村经济合作社。
(2)投资额:约40.16万元(墓穴,含石材、墓穴土建、整套墓碑并制作安装完工,计150穴)。
(3)实施工期:三年(分阶段施工,每年约施工50穴,最终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按实结算。每阶段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及时施工到位)。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芦村公益性墓园工程。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4)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5)拟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⑦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5月-2024年7月(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2024年5月-2024年7月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⑧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⑨现场勘察证明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2024年08月23日-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宝应县吾悦广场东侧吾悦公馆9号楼三层301室报名。
8、其它说明:
(1)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请假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2)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3)施工现场环保涉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按扬建管〔2019〕10号文件标准执行。
(4)投标单位报名项目经理或授权委托人需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并了解施工现场状况及现场情况,并经宝应县柳堡镇芦村村经济合作社盖章后参加报名,现场勘察联系人:杨华, 联系电话:18221208657 。
(5)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投标单位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6)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车辆、机械损坏路面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由施工方自行负责修复原状,费用自理。
9、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10、招标人及代理公司联系人:    
招标人:宝应县柳堡镇芦村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杨华   联系电话:1822120865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纯   联系电话:18952560048
11、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8月23日 至2024年08月2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