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提质工程设计方案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A06幢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1]034-2
项目名称: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提质工程设计方案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磋商邀请
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下述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受邀响应人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受邀名单: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JHCG[2021]034-2
二、项目名称: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提质工程设计方案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三、项目磋商主要内容及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四、响应人的资格标准:
1.响应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且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2.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响应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4.本次采购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磋商文件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8日。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8日。受邀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对外发售时间内,持邀请函至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之前认缴,磋商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文件将被拒绝[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磋商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七、购买磋商文件费用、缴纳磋商保证金、成交服务费等款项对公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户 名: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9070 2300 1001 00000 69853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磋商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磋商时间:2021年11月22日15:00时(北京时间)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A06幢3楼)
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95-23805111,邮箱:zbdl111111@163.com。采购单位联系人:王炳忠0595-23886575。
十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响应人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周期初步设计(含方案优化)2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3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且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2.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响应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1日 至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A06幢4楼)
方式:受邀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对外发售时间内,持邀请函至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A06幢3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A06幢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王先生0595-23886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A06幢4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0595-23805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5952380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