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柳州市洛维工业集中区一期市政道路给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原则和中标标准及采购单位的确认,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柳州市洛维工业集中区一期市政道路给水工程
采购编号:LZG10-028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已于2010年1月2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三、开标、评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10年3月5日上午9时30分
2、评标时间:2010年3月5日上午9时30分截标后
3、开标地点: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标室(柳州市三中路45号龙都大厦2号楼904室)
4、评标地点: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评标室(柳州市三中路45号龙都大厦2号楼903室)
四、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名称:柳州市自来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柳州市东环路81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佰玖拾伍万零柒佰叁拾玖元叁角贰分(¥3950739.32)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联系人:温萌 电话:0772-2806617 传真:0772-2806617
2、地址:柳州市三中路45号龙都大厦2号楼904室 邮政编码:545001
六、本公告的公示期为:2010年3月9日至2010年3月17日
七、公告说明:
1、投标人认为投标采购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柳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0772-2830323
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