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梅白镇联合村2022年“春风村”式乡村振兴示范村园区环境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7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梅白镇联合村2022年“春风村”式乡村振兴示范村园区环境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发改固【2022】2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梅白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宁县梅白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长发改固【2022】26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育苗工程边坡安全隐患整治;洗消中心处外围环境提升,园区两个山坪塘环境提升,入口节点环境提升,三合院、肖晓伟处人居环境提升;清理整治道路两侧和护坡的杂草;新建生态停车场1处、防火瞭望台1处、风雨连廊1段、遮雨宣传亭4个,配套完成主干线沿线标识标牌、垃圾分类收集站、长椅等设施。
  建设地点:长宁县梅白镇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施工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02 00:00 至 2023-03-08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3-27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现场递交: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光盘(一式两套),其地点为 /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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