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数字化整理归档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4.8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凯晟磋商2023-1007号
预算金额14.82万元
招标公司丽水市莲都区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吴淑珍0578-266829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丽芳0578-2055250
中标公司丽水市金阳光档案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4.8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浙凯晟磋商2023-1007号
二、项目名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数字化整理归档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晓华,项连平,吴淑珍(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叁仟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淑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668291
质疑联系人:舒炳伟
质疑联系方式:0578-2668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丽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55250
质疑联系人:彭杨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5525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成交人公告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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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数字化整理归档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48234.8(元) | 丽水市金阳光档案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天宁孵化基地17幢207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数字化整理归档项目 |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数字化整理归档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1年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晓华,项连平,吴淑珍(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丽水市金阳光档案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75.0 | 75.0 | 75.0 | 75.0 | 9.86 | 84.86 |
1 | 丽水市名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2.5 | 53.5 | 55.0 | 53.67 | 10.0 | 63.67 |
1 | 丽水市兴艺档案服务有限公司 | 49.5 | 52.5 | 53.0 | 51.67 | 9.93 | 61.6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叁仟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淑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668291
质疑联系人:舒炳伟
质疑联系方式:0578-2668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丽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55250
质疑联系人:彭杨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5525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成交人公告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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