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营口市人民医院外科综合楼外挑檐钢挂理石更换维修招标采购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营口市人民医院外科综合楼外挑檐钢挂理石更换维修招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804-005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人民医院外科综合楼外挑檐钢挂理石更换维修招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报价一览表填报内容更正为:项目名称;响应报价;磋商保证金;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备注。’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8日 14时2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方式(会议号:314685545 密码:079405)。
(二)供应商在加入视频会议时,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名称”,便于会议进入审核。
(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四)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应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文件作为开标期间突发情况应急使用,如未使用,备份文件不作为存档资料。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六)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人民医院)
地 址: 营口市鲅鱼圈区海平路3号
联系方式: 0417-6165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营口市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南段号房回迁楼C区17号楼
联系方式: 0417-6196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先生、王晓峰
电 话: 13841721684、0417-61969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804-005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人民医院外科综合楼外挑檐钢挂理石更换维修招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报价一览表填报内容更正为:项目名称;响应报价;磋商保证金;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备注。’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8日 14时2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方式(会议号:314685545 密码:079405)。
(二)供应商在加入视频会议时,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名称”,便于会议进入审核。
(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四)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应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文件作为开标期间突发情况应急使用,如未使用,备份文件不作为存档资料。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六)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人民医院)
地 址: 营口市鲅鱼圈区海平路3号
联系方式: 0417-6165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营口市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南段号房回迁楼C区17号楼
联系方式: 0417-6196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先生、王晓峰
电 话: 13841721684、0417-619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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