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低压线路迁移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项目编号:2024-GC-002号。
(三)项目名称:低压线路迁移改造项目。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大院内部,因广西公共卫生应急技术中心大楼项目地下室车道桩施工及坡道开挖需要,拟对处于施工区域内的实验楼负一楼配电房至中心门诊、食堂的低压供电线路迁改。
(五)采购内容:包含土建施工、货物采购、安装调试等内容(详见施工图)。
(六)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七)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主体施工并可以正常受电(具体开工日期在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人书面通知)。
(八)采购预算:人民币免费注册即可查看.53元,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
(九)采购结果认定:综合评分法。
(十)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资格要求及条件
(一)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要求供应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依法纳税记录,需提供2023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具备良好的依法缴纳社保记录,需提供2023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
(五)供应商需要在广西南宁市设置有常驻机构,且配备健全的组织机构。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为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六)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设施、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同时禁止分包。
三、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应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如水源、电力、地下设施及周围设施、垃圾倾倒等问题)进行勘察,并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二)供应商应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方案,施工阶段做好必要防护,杜绝工伤、死亡及一切事故的发生(产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相关赔偿责任有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应对项目建设概况有了基本认识,熟悉周围施工环境,对所涉及主管部门及管理要求有所预见,因此承接该工程项目原则上不接受供应商签证费用(采购人另行要求的除外)。施工阶段不得因违规施工受到主管部门处罚,做好相关主管部门的报备和沟通协调工作(如有处罚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和罚款)。
(四)由于本项目建设关联广西公共卫生应急技术中心大楼项目建设,必须赶在地下室车道施工前完成线路的迁移工作,以免影响桩基施工。如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超过我中心要求的总工期,将适当扣减一定比例的费用(每延期1天扣减1%的合同款)。
(五)项目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内及时响应和处理采购人单位的故障保修。
四、踏勘时间、地点
2024年3月5日上午9时(逾期自误);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口,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771-2518680。
五、报名时间:
2024年3月4日上午8点起至2024年3月6日下午6点止(工作日)。
六、有意向报名供应商请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四)报名时需留下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邮箱,否则报名无效。
七、报名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楼二楼212室。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771-2521509,0771-2521500。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报名成功后按公司预留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十、附件
(一)图纸
(二)工程量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3月1日
附件1:工程施工图.pdf
附件2:工程量清单.XLS
(一)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项目编号:2024-GC-002号。
(三)项目名称:低压线路迁移改造项目。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大院内部,因广西公共卫生应急技术中心大楼项目地下室车道桩施工及坡道开挖需要,拟对处于施工区域内的实验楼负一楼配电房至中心门诊、食堂的低压供电线路迁改。
(五)采购内容:包含土建施工、货物采购、安装调试等内容(详见施工图)。
(六)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七)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主体施工并可以正常受电(具体开工日期在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人书面通知)。
(八)采购预算:人民币免费注册即可查看.53元,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
(九)采购结果认定:综合评分法。
(十)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资格要求及条件
(一)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要求供应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依法纳税记录,需提供2023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具备良好的依法缴纳社保记录,需提供2023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
(五)供应商需要在广西南宁市设置有常驻机构,且配备健全的组织机构。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为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六)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设施、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同时禁止分包。
三、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应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如水源、电力、地下设施及周围设施、垃圾倾倒等问题)进行勘察,并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二)供应商应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方案,施工阶段做好必要防护,杜绝工伤、死亡及一切事故的发生(产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相关赔偿责任有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应对项目建设概况有了基本认识,熟悉周围施工环境,对所涉及主管部门及管理要求有所预见,因此承接该工程项目原则上不接受供应商签证费用(采购人另行要求的除外)。施工阶段不得因违规施工受到主管部门处罚,做好相关主管部门的报备和沟通协调工作(如有处罚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和罚款)。
(四)由于本项目建设关联广西公共卫生应急技术中心大楼项目建设,必须赶在地下室车道施工前完成线路的迁移工作,以免影响桩基施工。如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超过我中心要求的总工期,将适当扣减一定比例的费用(每延期1天扣减1%的合同款)。
(五)项目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内及时响应和处理采购人单位的故障保修。
四、踏勘时间、地点
2024年3月5日上午9时(逾期自误);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口,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771-2518680。
五、报名时间:
2024年3月4日上午8点起至2024年3月6日下午6点止(工作日)。
六、有意向报名供应商请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四)报名时需留下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邮箱,否则报名无效。
七、报名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楼二楼212室。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771-2521509,0771-2521500。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报名成功后按公司预留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十、附件
(一)图纸
(二)工程量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3月1日
附件1:工程施工图.pdf
附件2:工程量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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