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烟台市蓬莱区塘坝水毁加固工程代建监理、质量检测、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烟台市蓬莱区塘坝水毁加固工程代建监理、质量检测、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烟台市蓬莱区塘坝水毁加固工程已经上级批复建设,招标人为烟台市蓬莱区水库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代建监理、质量检测、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烟台市蓬莱区塘坝水毁加固工程主要涉及对大辛店、小门家等镇街30座塘坝实施水毁加固,对全区340座塘坝进行安全排查。
本次招标共为4个标段,其中代建监理1个标段,质量检测1个标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1个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
代建监理标:对烟台市蓬莱区塘坝水毁加固工程实施方案批复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对本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质量检测标:对烟台市蓬莱区塘坝水毁加固工程施工及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标:对烟台市蓬莱区塘坝水毁加固工程进行造价咨询,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对大辛店、小门家等镇街30座塘坝实施水毁加固,包括但不限于全区340座塘坝安全排查及本年度拟实施30座塘坝除险加固的初步设计(含测量和地勘)、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和保修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即交钥匙工程。设计范围:340座塘坝安全排查及本年度拟实施30座塘坝除险加固的初步设计(含测量和地勘)、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进行的修改;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设计服务、施工期间驻现场及相关的各项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施工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保修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代建监理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与从事水利工程代建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代建或项目管理经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能力等,且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质量检测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类、量测类、机械电气类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3.3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且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拟投入本工程的所有造价审计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3.4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要求投标人具有(1)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3)具有与工程相关的砂石供应能力。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三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5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资格要求:(1)施工项目经理: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有在建施工项目。(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6联合体成员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②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派出;③砂石供货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代建监理、质量检测、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4.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决定是否进场考察。
4.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6月9日上午9:00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第二开标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售价:
6.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凡有意参与投标者,应当办理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注册并绑定企业信息),并于2023年5月19日17:00至2023年5月2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tggzy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后应及时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并妥善保存该文件(初次办理CA的投标单位请联系0535-6788611、0535-6788612福莱易通工作人员进行办理)。
6.2招标文件售价:0元,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市蓬莱区水库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35-5662585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昌霖
联系电话:0535-6086250
电子邮箱:ytswzb02@163.com
1.招标条件
烟台市蓬莱区塘坝水毁加固工程已经上级批复建设,招标人为烟台市蓬莱区水库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代建监理、质量检测、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烟台市蓬莱区塘坝水毁加固工程主要涉及对大辛店、小门家等镇街30座塘坝实施水毁加固,对全区340座塘坝进行安全排查。
本次招标共为4个标段,其中代建监理1个标段,质量检测1个标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1个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
代建监理标:对烟台市蓬莱区塘坝水毁加固工程实施方案批复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对本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质量检测标:对烟台市蓬莱区塘坝水毁加固工程施工及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标:对烟台市蓬莱区塘坝水毁加固工程进行造价咨询,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对大辛店、小门家等镇街30座塘坝实施水毁加固,包括但不限于全区340座塘坝安全排查及本年度拟实施30座塘坝除险加固的初步设计(含测量和地勘)、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和保修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即交钥匙工程。设计范围:340座塘坝安全排查及本年度拟实施30座塘坝除险加固的初步设计(含测量和地勘)、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进行的修改;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设计服务、施工期间驻现场及相关的各项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施工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保修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代建监理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与从事水利工程代建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代建或项目管理经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能力等,且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质量检测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类、量测类、机械电气类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3.3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且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拟投入本工程的所有造价审计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3.4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要求投标人具有(1)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3)具有与工程相关的砂石供应能力。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三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5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资格要求:(1)施工项目经理: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有在建施工项目。(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6联合体成员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②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派出;③砂石供货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代建监理、质量检测、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4.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决定是否进场考察。
4.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6月9日上午9:00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第二开标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售价:
6.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凡有意参与投标者,应当办理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注册并绑定企业信息),并于2023年5月19日17:00至2023年5月2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tggzy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后应及时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并妥善保存该文件(初次办理CA的投标单位请联系0535-6788611、0535-6788612福莱易通工作人员进行办理)。
6.2招标文件售价:0元,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市蓬莱区水库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35-5662585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昌霖
联系电话:0535-6086250
电子邮箱:ytswzb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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