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代理诉讼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我司经营管理的位于广州荔湾区的物业,因承租人欠租,现需通过诉讼手段收回物业并追回租金等损失。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报价分为前期固定费用报价,后期按实际回款比例支付律师费。如在一审判决前达成和解或调解的,后期律师费减半收取。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所简介);
2.服务律师的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资格证,擅长房屋租赁纠纷业务(提供过往代理的相关案例);
3.提供诉讼服务方案及法律服务内容供比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服务律师的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资格证,擅长房屋租赁纠纷业务(提供过往代理的相关案例);
3.提供诉讼服务方案及法律服务内容供比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12:00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7号东宝大厦5楼501室
十一、其他
报价要求:报价人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与法律服务方案共同装订(一式二份),法律服务方案无格式要求,请对案情进行分析并提供诉讼思路。报价分为前期固定费用报价,后期按实际回款比例支付律师费。如在一审判决前达成和解或调解的,后期律师费减半收取。
代理范围应包括一审、二审、执行、再审、反诉阶段,并应包括以下内容,若律师未能履行相应义务的,应扣减相应律师代理费:
1.应明确指定出庭律师和主要发言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出庭律师和主要发言人。
2.应要求律师书面报告庭审情况,并预测案件未来走向。同时,要求律师及时跟进案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公司,并研究对策,妥善化解案件风险。
3.应当包括对律师的具体交付工作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应诉(举证)方案、庭审报告、案件走向分析报告、工作清单等,并约定交付该等工作成果的时间期限。
4.应在风险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按收回款项的比例进行支付,律师代理费的支付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诉讼目的实现为前提。
5.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受聘于我方的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7号东宝大厦5楼501室
收件人:程小姐 电话:020-38320188转1306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拒收到付件)
具体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薛先生020-38320188转1312
代理范围应包括一审、二审、执行、再审、反诉阶段,并应包括以下内容,若律师未能履行相应义务的,应扣减相应律师代理费:
1.应明确指定出庭律师和主要发言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出庭律师和主要发言人。
2.应要求律师书面报告庭审情况,并预测案件未来走向。同时,要求律师及时跟进案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公司,并研究对策,妥善化解案件风险。
3.应当包括对律师的具体交付工作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应诉(举证)方案、庭审报告、案件走向分析报告、工作清单等,并约定交付该等工作成果的时间期限。
4.应在风险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按收回款项的比例进行支付,律师代理费的支付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诉讼目的实现为前提。
5.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受聘于我方的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7号东宝大厦5楼501室
收件人:程小姐 电话:020-38320188转1306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拒收到付件)
具体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薛先生020-38320188转1312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秋平
联系电话:38320188转分机1306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乐善大街2号自编1号楼二层2—2号(仅限办公用途)
采购方:广州市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