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标准ICT业务安防监控类设备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ZT-2024-11533),比选人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中比选项目;
本次集中比选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1.2比选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预估数量 | 单位 |
1 | 普通摄像机定焦款(筒型) | 4000 | 台 |
2 | 普通摄像机定焦款(半球) | 4000 | 台 |
3 | 普通摄像机变焦款(球型) | 500 | 台 |
4 | 网络视频录像机NVR(4路1盘位) | 300 | 台 |
5 | 网络视频录像机NVR(8路2盘位) | 300 | 台 |
6 | 网络视频录像机NVR(16路2盘位) | 300 | 台 |
7 | 网络视频录像机NVR(16路4盘位) | 300 | 台 |
8 | 网络视频录像机NVR(32路4盘位) | 100 | 台 |
9 | 网络视频录像机NVR(32路8盘位) | 100 | 台 |
10 | 硬盘2T | 300 | 台 |
11 | 硬盘4T | 500 | 台 |
12 | 硬盘6T | 500 | 台 |
13 | 硬盘8T | 500 | 台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预估金额:【3396700】元(不含税);
(2)技术要求:以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保修期:24个月,自设备激活启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4)★交货期:订单下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5)★交货地点:福建省内
1.3本项目中选人数量及份额情况如下:
1.3.1当初步评审后有效参选人数量≥【3】个时,中选候选人数量为【3】个,中选人数量为【3】个;
1.3.2当初步评审后有效参选人数量【2】个时且经评选委员会认定具有竞争性,中选候选人数量为【2】个,中选人数量为【2】个;
1.3.3当初步评审后有效参选人数量【1】个时,本项目比选失败;
综合排名 | 中选人数量【3】个,中选份额比例 | 中选人数量【2】个,中选份额比例 | 中选人份额(元) |
第一名 | 50% | 60% | 采购预估含税金额*中选人份额比例=预估不含税金额*(1+应答税率)*中选人份额比例。 |
第二名 | 30% | 40% | |
第三名 | 20% | / |
(1)中选人数量为【3】个,份额比例调整规则(调整依据:含税参选总价合计)如下:
①若第三名报价高出前两名报价的均价不超过10%时,则第三名份额不调整。若第三名报价高出前两名报价均价超过10%时,高出10%(不含)~15%(含)区间的,则第三名减少5%份额;高出15%(不含)~20%(含)区间的,则第三名减少10%份额;以此类推,直至第三名份额剩下10%;第三名减少的份额增加给前两名中报价较低者。
②若第二名报价高出第一名报价不超过10%时,则第二名份额不调整。若第二名报价高出第一名报价超过10%时,高出10%(不含)~15%(含)区间的,则第二名减少5%份额;高出15%(不含)~20%(含)区间的,则第二名减少10%份额;直至第二名份额剩下20%。第二名减少的份额增加给第一名。
(2)中选人数量为【2】个,份额比例调整规则(调整依据:含税参选总价合计)为:若第二名报价高出第一名报价不超过10%时,份额不调整。若第二名报价高出第一名报价超过10%时,高出10%(不含)~15%(含)区间的,第二名减少5%份额;高出15%(不含)~20%(含)区间的,第二名减少10%份额;以此类推,直至第二名份额剩下20%;第二名减少的份额增加给第一名。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单价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单价限价如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最高不含税参选限价(元/台) |
1 | 普通摄像机定焦款(筒型) | 157.00 |
2 | 普通摄像机定焦款(半球) | 157.00 |
3 | 普通摄像机变焦款(球型) | 867.00 |
4 | 网络视频录像机NVR(4路1盘位) | 150.00 |
5 | 网络视频录像机NVR(8路2盘位) | 335.00 |
6 | 网络视频录像机NVR(16路2盘位) | 407.00 |
7 | 网络视频录像机NVR(16路4盘位) | 594.00 |
8 | 网络视频录像机NVR(32路4盘位) | 708.00 |
9 | 网络视频录像机NVR(32路8盘位) | 1188.00 |
10 | 硬盘2T | 351.00 |
11 | 硬盘4T | 394.00 |
12 | 硬盘6T | 672.00 |
13 | 硬盘8T | 867.00 |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 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的核心产品(普通摄像机定焦款(筒型)、普通摄像机定焦款(半球)、普通摄像机变焦款(球型)、网络视频录像机NVR(4路1盘位)、网络视频录像机NVR(8路2盘位)、网络视频录像机NVR(16路2盘位)、网络视频录像机NVR(16路4盘位)、网络视频录像机NVR(32路4盘位)、网络视频录像机NVR(32路8盘位))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以上产品仅允许为同一制造商,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1.5与参选人有参选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6参选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7 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参选人及参选人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其他企业不得向比选人采购本项目供应的产品,严格规避上下游关联采购情况。
2.1.8 参选人须承诺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30日15时00分至2024年10月8日18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注意:比选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如无法登记申领的,请及时与比选代理机构的项目联系人联系。
4.2.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潜在参选人应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中获取电子比选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适用】。
6.2检测相关费用:【不适用】。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东街7号】
邮 编:【350007】
联 系 人:【胡经理】
电 话:【0591-87519349】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350007
文件发售/接收/退保证金联系人:【郑金梅】 电话:【18059039588】
项目负责人:【邓荣熙】 电话:【13376996906】电子邮箱:【dengrongxi@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纸质保函、保险递交地点(如有)
纸质保函、保险原件应作为参选文件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到指定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招标分公司】(采用线上开具的情况除外,如:电子保险)。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