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2024-2025两年度城网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项目编号:GN2024-05-4078)招标文件做出如下答疑澄清。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一、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一:在招标文件第3页驻场设计人员要求:①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②自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拟派本项目驻场设计人员承担过居民用户累计不少于1000 户的城镇燃气项目设计业绩。注:业绩须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反映户数、拟派本项目驻场设计人员姓名等评审指标的,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证明文件。
请问驻场设计人员承担过居民用户累计不少于1000户的城镇燃气项目设计业绩,该驻场设计人员是否需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驻场设计人员,还是驻场人员参与到该设计业绩中即可满足?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拟派本项目驻场设计人员业绩证明材料,且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业绩时间、户数、拟派本项目驻场设计人员姓名等),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问题二:在招标文件第7页中要求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及驻场设计人员自2023年12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上述人员不可兼任。请问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及驻场设计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项目负责人及驻场设计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可以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二、补充修改说明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工作范围及要求中增加:“五、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驻场设计人员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4)要求,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驻场设人员,不能履行职责确需更换的,须征得招标人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资历和技术水平。”
三、其他未修改调整内容仍执行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对本澄清通知有疑问,请致电0551-65199554、13033098680。
如后续仍有澄清、修改调整通知,请投标人自行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查询,并以后续通知修改调整的内容为准。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西路68号
联系人:冯工
电 话:0563-4107509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65199554(13033098680)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