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资源研究所
乙方:福建宏天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MZZJ[TP]2018011-2的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资源研究所养殖废弃物真空发酵高效处理设备及项目运行管理平台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五新项目运营管理平台 | 1 | 套 | 国内 | 246000 | 246000 | 福建宏天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定制 | ||||||
合计: | 246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陆仟元整(¥246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南洋镇;
4.3交付条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响应文件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成交人完成系统需求调研与相关设计工作,编制 《需求分析说明书》。 2 完成系统的开发设计、测试、实施和试运行等工 作,完成初验。 3 系统试运行期结束后,完成系统终验。 4 成交人在现场进行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最 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 | ★签订合同后,预付10%合同款 |
2 | 90 | ★项目验收合格,运行稳定,培训到位,支付剩下90%合同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按响应文件执行。。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和安装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供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供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需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需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双方另行确定。未经需方同意,供方延期交货的,每迟交一天,罚处违约金壹佰元。交货后应听从业主统一安排并及时安装,如收到通知10天内没有安装的,将被视为违约,每延误一天,罚处违约金壹佰元。需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及延期安装的违约金。 10.1.2如果供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供方应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壹佰元。 10.1.3如果供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5天,供方影响需方支付壹仟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还应赔偿需方所受的损失。 10.1.4违约金的支付:需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供方逾期交货达60天(含60天)以上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10.2若供方不能交货的(逾期90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需方正常使用的,供方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任何一方因起诉所支出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仲裁受理费、案件处理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负责。。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资源研究所 | 乙方: | 福建宏天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五四路247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文山里软件园C区22#楼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廖宜齐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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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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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055531896 |
联系方法: | 1370506480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2028119600022025 |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