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城实训地基和南昌总部校区勘察工程招标须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我校南城实训基地和南昌总部校区项目已启动方案设计,随着设计的推进,现就南城实训基地和南昌总部校区项目勘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邀请招标内容
1、工程名称:南城实训基地勘察工程和南昌总部校区勘察工程。
2、工程内容:根据南城实训基地和南昌总部校区的方案进行详细勘察工作,南城实训基地约100亩地,南昌总部校区约220亩,详见设计资料和技术标准和勘察要求。
3、项目地点:南城实训基地:南城新丰镇,南昌总部校区:南昌经开区。
4、建设单位: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5、工期要求:南城实训基地工期约20天和南昌总部校区约30天。
6、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与,若需要相关设计资料,请与向老师联系。
二、投标报价说明
1、统一按全费用综合单价(元/延米)进行报价(包含税,普通税票,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进行报价)
2、本工程为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合同(本工程工程量按实结算,甲方会指派专人进行工程量确认),工程勘察验收并交付勘察报告后30天内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70%的进度款,项目基础完工并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95%的进度款,剩余5%至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3、投标人根据图纸及规范要求,自行编制勘察布孔及作业方案并经设计确认。
4、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该项目建设用地基础地质进行勘察和提交合格且满足设计施工要求的勘察报告、补勘及其后续服务等直至项目竣工完成。
三、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5、外埠来赣勘察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勘察单位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勘察企业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文件递交与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10:00(北京时间)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航空大厦36楼
4.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17707092500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航空大厦36楼
勘察要求
一、本项目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现场踏勘地形地貌和施工条件、制订勘察纲要和施工组织实施方案、搭建临时设施和工作平台;
2.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进出场、设备检查(检测)、进行地质详勘;
3.进行详勘土体(岩体)取样、土体(岩体)试验(包括水文地质试验、土工试验、岩石物理力学试验、室内试验等)、土体(岩体)测试、分层综合分析(含评估和咨询)、提交完整且质量合格的地质勘察。成果资料一一《地质详细勘察报告》;
4.《地质详细勘察报告》提交后,相关部门在审查施工图或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时要求增加的勘探点进行地质详勘(如有),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进出场、设备检查(检测),并进行详勘土体(岩体)取样、土体(岩体)试验(包括水文地质试验、土工试验、岩石物理力学试验、室内试验等)、土体(岩体)测试、分层综合分析(含评估和咨询)、提交完整且质量合格的地质勘察成果资料一-《地质 详细勘察报告》;
5.参与相关单位的配合工作、参加建设项目施工验槽、桩基工程的验收以及整个工程的中间、竣工验收,项目资料备案、并提交勘察工作汇报、后期施工服务等工作内容。
6.国家、地方、行业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规划、城建、市政等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工作内容和要求。
二、本勘察项目的技术要求:
地质勘察工作必须执行国家最新的强制标准和国家或行业的最新的规范,必须满足设计部门的技术要求,为工程设计提供可靠、准确、详细的地质资料,以满足施工图设计的需要,为工程设计及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
1.详勘探点间距
应符合设计部门和相关规范要求(经设计单位确认布孔方案)。
2.详勘探孔深度
应符合设计部门和相关规范要求。
3.地质勘察单位提交的成果资料质量要求和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地质勘探成果资料(以下统称《勘察报告》)应根据国家有关勘察成果报告的编制规范和标准编制,资料应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结论有据、建议合理、便于使用和适宜长期保存,并符合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要求;
(2)《勘察 报告》必须满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抚州市相关.部门对新校区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核和项目报建时的技术要求;
(3)《勘察报告》 必须满足设计和施工单位的技术要求,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准确、详细的地质资料,以满足新校区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项目建设的需要,并为工程设计及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
(4)因周边市政道路标高相对较高,建设场地可能会有大面积填土,乙方应根据地质和填土情况,对桩基是否存在负摩擦力、回填固结要求、场地沉陷等提供建议;
(5)《勘察报告》 的文字、术语、代号、符号、数字、计量单位、标点及完整性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且必须根据项目建设任务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要求、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编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①拟建工程概况、勘察的目的、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②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地下水、不良地质现象的描述与评价;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影响。
③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地震测速数据等;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
④提供可选的基础类型(如柱基类型和桩端持力层;提出桩长、桩径)方案的建议;当有软弱下卧层时,验算软弱下卧层强度。
⑤分析评价岸坡稳定性和地基稳定性,提出地基基础与支护设计方案的建议、防治不良地质作用的建议以及岸边工程监测的建议。
⑥分析评价管线岩土工程条件,提出岩土工程设计参数和设计、施工方案的建议。
⑦对工程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发生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预测,提出监控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⑧《勘探报告》必须包括但不限附下列图件:
a勘察点平面布置图;
b工程地质柱状图;
c工程地质剖面图;
d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e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f相关部门要求的其它图表等。
⑨国家、地方、行业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规划、城建、市政等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内容和要求。
(6)若因《勘察报告》成果资料不完整、不齐全,勘察单位应负责无偿补充完善,并承担相关全部责任和费用。若因《勘察报告》成果资料弄虚作假、或因《勘察报告》质量低劣造成工程建设责任事故达到法律追究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费用。
4.若本项目技术要求出现两个标准(或规范)不相符合时,按国家最新的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或行业的最新的技术规范为依据执行,且所有标准采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最新标准。
三、勘察工作范围和内容
1、 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该项目建设用地基础地质进行勘察和提交合格且满足设计施工要求的勘察报告及其后续服务等,包含对工程的钻探、土工实验、岩石试验、水质简分析、标贯试验、动力触探试验、波速测试,出具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地下建筑物、文物等保护要求 /
2、勘察成果要求
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国家有关勘察成果报告的编制规范和标准编制,应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结论有据、建议合理、便于使用和适宜长期保存,并应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编写, 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 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
(2)查明拟建区范围内岩土的地层结构,岩土和土的物理力学性质 及土的 C、Φ值,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的分布范围。
(3)查明建筑物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4)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5)查明建筑场地和各地基的工程地质对建筑物抗震的影响,查明 不良地质现象对场地稳定性有无直接危害和潜在威胁,划分对建筑有利、不利和危险的地段,提供建筑的场地类别。
(6)当采用基岩作为桩的持力层时,应查明基岩的稳定性、构造、岩面变化、风化程度,确定其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和基本质量等级,判定有无洞穴、临空面、破碎岩体或软弱岩层。
(7)提供地基土的承载力和抗剪强度及桩端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和桩周土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
(8)对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结论,对场地和地基进行综合的工程地质评价,并提出地基处理的基础方案的建议。
(9)对基坑工程安全等级提出建议,并对基坑工程支护方案和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
(10)对于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 6 度的场地,进行场地与基地的地震效应评价。
(11)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12)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
(13)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14)其它根据该工程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要求需要编写的内容。
(15)成果报告应附下列图件:(1)勘察点平面布置图;(2)工程地质柱状图;(3)工程地质剖面图,(4)原位测试成果图表;(5)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一、邀请招标内容
1、工程名称:南城实训基地勘察工程和南昌总部校区勘察工程。
2、工程内容:根据南城实训基地和南昌总部校区的方案进行详细勘察工作,南城实训基地约100亩地,南昌总部校区约220亩,详见设计资料和技术标准和勘察要求。
3、项目地点:南城实训基地:南城新丰镇,南昌总部校区:南昌经开区。
4、建设单位: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5、工期要求:南城实训基地工期约20天和南昌总部校区约30天。
6、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与,若需要相关设计资料,请与向老师联系。
二、投标报价说明
1、统一按全费用综合单价(元/延米)进行报价(包含税,普通税票,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进行报价)
2、本工程为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合同(本工程工程量按实结算,甲方会指派专人进行工程量确认),工程勘察验收并交付勘察报告后30天内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70%的进度款,项目基础完工并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95%的进度款,剩余5%至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3、投标人根据图纸及规范要求,自行编制勘察布孔及作业方案并经设计确认。
4、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该项目建设用地基础地质进行勘察和提交合格且满足设计施工要求的勘察报告、补勘及其后续服务等直至项目竣工完成。
三、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5、外埠来赣勘察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勘察单位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勘察企业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文件递交与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10:00(北京时间)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航空大厦36楼
4.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17707092500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航空大厦36楼
勘察要求
一、本项目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现场踏勘地形地貌和施工条件、制订勘察纲要和施工组织实施方案、搭建临时设施和工作平台;
2.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进出场、设备检查(检测)、进行地质详勘;
3.进行详勘土体(岩体)取样、土体(岩体)试验(包括水文地质试验、土工试验、岩石物理力学试验、室内试验等)、土体(岩体)测试、分层综合分析(含评估和咨询)、提交完整且质量合格的地质勘察。成果资料一一《地质详细勘察报告》;
4.《地质详细勘察报告》提交后,相关部门在审查施工图或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时要求增加的勘探点进行地质详勘(如有),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进出场、设备检查(检测),并进行详勘土体(岩体)取样、土体(岩体)试验(包括水文地质试验、土工试验、岩石物理力学试验、室内试验等)、土体(岩体)测试、分层综合分析(含评估和咨询)、提交完整且质量合格的地质勘察成果资料一-《地质 详细勘察报告》;
5.参与相关单位的配合工作、参加建设项目施工验槽、桩基工程的验收以及整个工程的中间、竣工验收,项目资料备案、并提交勘察工作汇报、后期施工服务等工作内容。
6.国家、地方、行业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规划、城建、市政等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工作内容和要求。
二、本勘察项目的技术要求:
地质勘察工作必须执行国家最新的强制标准和国家或行业的最新的规范,必须满足设计部门的技术要求,为工程设计提供可靠、准确、详细的地质资料,以满足施工图设计的需要,为工程设计及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
1.详勘探点间距
应符合设计部门和相关规范要求(经设计单位确认布孔方案)。
2.详勘探孔深度
应符合设计部门和相关规范要求。
3.地质勘察单位提交的成果资料质量要求和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地质勘探成果资料(以下统称《勘察报告》)应根据国家有关勘察成果报告的编制规范和标准编制,资料应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结论有据、建议合理、便于使用和适宜长期保存,并符合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要求;
(2)《勘察 报告》必须满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抚州市相关.部门对新校区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核和项目报建时的技术要求;
(3)《勘察报告》 必须满足设计和施工单位的技术要求,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准确、详细的地质资料,以满足新校区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项目建设的需要,并为工程设计及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
(4)因周边市政道路标高相对较高,建设场地可能会有大面积填土,乙方应根据地质和填土情况,对桩基是否存在负摩擦力、回填固结要求、场地沉陷等提供建议;
(5)《勘察报告》 的文字、术语、代号、符号、数字、计量单位、标点及完整性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且必须根据项目建设任务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要求、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编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①拟建工程概况、勘察的目的、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②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地下水、不良地质现象的描述与评价;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影响。
③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地震测速数据等;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
④提供可选的基础类型(如柱基类型和桩端持力层;提出桩长、桩径)方案的建议;当有软弱下卧层时,验算软弱下卧层强度。
⑤分析评价岸坡稳定性和地基稳定性,提出地基基础与支护设计方案的建议、防治不良地质作用的建议以及岸边工程监测的建议。
⑥分析评价管线岩土工程条件,提出岩土工程设计参数和设计、施工方案的建议。
⑦对工程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发生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预测,提出监控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⑧《勘探报告》必须包括但不限附下列图件:
a勘察点平面布置图;
b工程地质柱状图;
c工程地质剖面图;
d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e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f相关部门要求的其它图表等。
⑨国家、地方、行业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规划、城建、市政等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内容和要求。
(6)若因《勘察报告》成果资料不完整、不齐全,勘察单位应负责无偿补充完善,并承担相关全部责任和费用。若因《勘察报告》成果资料弄虚作假、或因《勘察报告》质量低劣造成工程建设责任事故达到法律追究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费用。
4.若本项目技术要求出现两个标准(或规范)不相符合时,按国家最新的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或行业的最新的技术规范为依据执行,且所有标准采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最新标准。
三、勘察工作范围和内容
1、 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该项目建设用地基础地质进行勘察和提交合格且满足设计施工要求的勘察报告及其后续服务等,包含对工程的钻探、土工实验、岩石试验、水质简分析、标贯试验、动力触探试验、波速测试,出具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地下建筑物、文物等保护要求 /
2、勘察成果要求
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国家有关勘察成果报告的编制规范和标准编制,应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结论有据、建议合理、便于使用和适宜长期保存,并应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编写, 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 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
(2)查明拟建区范围内岩土的地层结构,岩土和土的物理力学性质 及土的 C、Φ值,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的分布范围。
(3)查明建筑物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4)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5)查明建筑场地和各地基的工程地质对建筑物抗震的影响,查明 不良地质现象对场地稳定性有无直接危害和潜在威胁,划分对建筑有利、不利和危险的地段,提供建筑的场地类别。
(6)当采用基岩作为桩的持力层时,应查明基岩的稳定性、构造、岩面变化、风化程度,确定其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和基本质量等级,判定有无洞穴、临空面、破碎岩体或软弱岩层。
(7)提供地基土的承载力和抗剪强度及桩端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和桩周土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
(8)对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结论,对场地和地基进行综合的工程地质评价,并提出地基处理的基础方案的建议。
(9)对基坑工程安全等级提出建议,并对基坑工程支护方案和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
(10)对于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 6 度的场地,进行场地与基地的地震效应评价。
(11)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12)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
(13)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14)其它根据该工程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要求需要编写的内容。
(15)成果报告应附下列图件:(1)勘察点平面布置图;(2)工程地质柱状图;(3)工程地质剖面图,(4)原位测试成果图表;(5)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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