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建华中总部大厦幕墙工程
电动开窗器资格预审公告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铁建华中总部大厦幕墙工程
2、建设单位:中铁建长江置业湖北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长江新城起步区)新区大道以南、朱家河路与兴盛路路交汇处
4、采购单位:北京中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区域二项目中铁建华中总部大厦幕墙工程
5、建筑规模:本项目位于长江新城起步区新区大道以南、朱家河路以北、团风湾路以东、兴盛路以西,工程类别为公共建筑,框架核心筒结构,桩基础+筏板基础,建筑面积:75223㎡,建筑高度:152.1米,地上33层,地下2层,幕墙总面积:35666㎡。
第二条 工程竞谈范围
中铁建华中总部大厦幕墙工程电动开窗器的供应。具体型号、数量、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及供货应遵守的规范及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消防联动控制装置》GB16806-2006,《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以上规范标准如有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如施工中发行新的技术规范等,按新技术规范执行。投标单位所供材料还须满足《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关于电动开窗器方面设计说明。供货过程中出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并且赔偿需方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供方提供的各种物资,质量应该符合的国家标准及需方工程施工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
以上规范标准如有更新应以最新版本为准。具体参见施工图。
注:如施工中发生新的技术、质量规范等,应按新技术规范执行;如有地方标准规范要求,应同时满足地方标准规范相关要求内容,并满足工程项目验收移交要求;如投标单位提供或承诺的标准高于以上规范标准要求,按照较高标准执行。
第四条 投标单位资格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并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相应物资供应能力、运输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许可和认证要求:响应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响应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供货业绩要求:至少有铁路站房、地铁车站、大型公共房建筑等1个工程供货业绩。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社会信誉,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不在新一期股份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建设诉讼警示名录》、《中铁建设非诉警示名录》。
6、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愿意使用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物料验收电子签单系统”。
第五条 采购文件的获取
1、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结束后,登陆网址www.crccep.com铁建云链平台下载本次竞谈的采购文件。
第六条 采购方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北京中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建华中总部大厦幕墙工程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长江新城起步区)新区大道以南、朱家河路与兴盛路路交汇处中总部大厦幕墙工程
项目经理部
采购方物资联系人:何工 18166463854
采购方技术联系人:王工 15605207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