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陆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工1391489164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1
公告正文
邳州市G310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PZDTJC-G310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邳州市G310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徐州市交通运输局以徐交执法[2023]89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邳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邳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PZDTJC-G310SG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境内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邳州市G310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建设项目,详细情况如下:在 G310(东)桩号K128+761位置双向方向建设货车动态检测设施,主要包括建设称重区路面、动态称重系统、车牌抓拍及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安全设施以及相关的配套工程等项目。
2.1.3 合同估算价:约240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2月8日;试运行期30天;缺陷责任期2年。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施工、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工程实施、技术对接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技术服务。具体工作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
(2)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中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投标人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至今,须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业绩信息以系统生成投标报表 5 为准,业绩时间以报表中交/竣工日期时间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标准:公路机电项目且单项合同额 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项目。
(2)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应含石英式动态汽车衡);
(3)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 C 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 A 处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7)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满足的要求:
3.3.1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系统交/竣工时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标准:公路机电项目且单项合同额 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项目。
(4)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
 
3.3.2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资格:
(1)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系统交/竣工时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含副职);
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标准:公路机电项目且单项合同额 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项目。
(4)拟投入的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
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须在有效期内。
无其他在建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申请人自有人员,应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  
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 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  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万元整;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邳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16号楼
邮政编码: 221300
联 系 人:陆科长
电    话: 180519227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16号楼二楼代理部
联系人:高工
电话: 13914891646
电子邮件: xzgjzbdl@163.com
 
10.  其他
 
1、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 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 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 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6、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08月31日,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7日17时3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1日上午10:30。开标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3年09月21日上午10:30,截止时间为 2023年09月21日上午11:00,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9、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 年版)项目专用本和补遗书等组成。《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10、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11、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 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腾讯会议号:478-337-312
12、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
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13、本项目与邳州市S251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邳州市S250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为同一批次招标项目,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三个项目的投标,最多允许中标3个项目,中标多个项目的前提是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重复。若3个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重复,则最多只能中标1个项目,已在上一个项目中标的单位,将不再推荐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3个项目的评标顺序按照开标顺序。
 
 
2023年8月31日
标段名称:PZDTJC-G310SG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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