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铅山县][非网招]上饶市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铅山县英将乡部分)EPC总承包中标公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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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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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6/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铅山县]
[非网招]上饶市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铅山县英将乡部分)EPC总承包中标公示
上饶市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铅山县英将乡部分)EPC总承包中标公示
上饶市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铅山县英将乡部分)EPC总承包于2019年6月11日上午9:30在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江西盖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宇轩建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联合体为第一中标排序人。
建造师:曲博 证号:赣136151611610 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设计技术负责人:彭伟
中标价:
序号 |
项目中标价 |
1 |
勘察设计费:168万元 |
2 |
建筑安装工程费:5824.06万元 |
公示期: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4日
注: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19年6月14日下午16:00前)向铅山县英将乡人民政府0793-5472003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期限、提交的材料、异议的格式应当符合《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文件相关规定。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人对招标人作出的答复仍然存在异议或者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铅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0793-7963726)提出书面投诉,提出书面投诉的期限、提交的材料、书面投诉的格式应当符合《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文件相关规定。
招标人:铅山县英将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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