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专用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G2005G1-032-WF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时间:2005年6月13日—2005年6月21日
中标人 |
所中分标 |
金额(元) |
|
安溪县西坪永兴农业机械厂 |
A1 |
156,971.00 |
|
南宁粤岛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C1 |
38,600.00 |
|
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
C2 |
225,000.00 |
|
广西聚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D1 |
158,000.00 |
|
南宁蓝天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
D2 |
86,690.00 |
|
桂林宋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E2 |
65,600.00 |
|
桂林宋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E3 |
350,000.00 |
|
长沙科泰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
F |
42,000.00 |
|
深圳市新三思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
G |
200,000.00 |
|
备注 |
1、开标后B2、C3、E1分标投标人不足3家,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0.5条款规定,重新采购。 2、评标期间A2、B1分标实质响应不足3家,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1.3条款规定,重新采购。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专家评委名单 |
何聿忠、周永保、秦冰冰、钟英俊 |
采购单位代表 |
张涛、莫文电、陈立才、陈炳森、郝林毅、黎波 |
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诉电话:
(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0771-2822539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监督管理部门0771-5331645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