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竖井690m工业场地房屋外墙维修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金额
64.39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zc-高峰(gc)-202409085
预算金额64.39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工0778-75003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6
公告正文

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竖井690m工业场地房屋外墙维修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21 08:00:00  

1. 比质比价条件

该比质比价项目为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竖井690m工业场地房屋外墙维修项目,采购人为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机构为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质比价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质比价

2. 项目概况与比质比价范围

项目编号:HXZC-高峰(GC)-202409085   

建设地点: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

建设规模: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竖井690m工业场地房屋外墙维修项目施工图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及比质比价工程量清单(如现场有局部变更,以现场指令的内容为准,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最高报价限价:643964.01元,暂列金:12998.91元,不含税价:11925.61

要求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具体以监理或采购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报价人按约定在报价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比质比价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比质比价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质比价要求报价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报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

3.3 财务要求:要求报价人近3年每年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近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报价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为公司自成立以来每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诚信要求:

3.4.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报价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4.2 近三年202111日以来)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3 报价人近三年(202111日至报价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处罚信息(指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及不得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或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慎交易名单。

3.5 报价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3.6 本次比质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报名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1021日至1028,每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进行网上或现场报名(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10281730

4.1现场报名:潜在报价人到广西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进行报名,请提交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报价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2网上报名:潜在报价人报名时,请将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报价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等发至电子邮箱:gfkyqg105@vip.163.com,电子邮件标题按以下标题格式发送: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比质比价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如因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箱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比质比价文件无法送达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5.比质比价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报名者,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比质比价文件发送至报名者提供的电子邮箱。

5.2 如潜在报价人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箱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比质比价文件无法传送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060900分。

开标地点为:广西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 报价文件须在报价截止前由报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本人递交,并持报价人代表本人身份件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报价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未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承诺书。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结算经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8. 评标方式

R综合评估法

9. 发布媒介

本次比质比价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网、广西招标采购网、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10. 履约要求

中标人应按比质比价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中标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采购人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不守信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华锡有色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招投标。

11. 联系方式

人:

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机构:

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地 址:

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

地 址:

广西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

邮 编:

547205

邮 编:

547205

联 系 人:

徐工    叶工

联 系 人:

徐工    叶工

电 话:

0778-7500366

电 话:

0778-7500366

传 真:

0778-7500366

传 真:

0778-7500366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箱:

gfkyqg105@vip.163.com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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