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包河区BH202427号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城建包河区BH202427号地块工程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城建包河区BH202427号地块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02137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GZ02137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包河区BH202427号,位于包河区老包河大道以东、渤海湾路以北,东至规四路、西至规一路、南至渤海湾路、北至规二路,占地面积:91.4137亩,地上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1万平方米,容积率≤1.6,含有装配式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95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7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建(构)筑物单体工程设计(含地上和地下部分)、红线外三条代建城市支路、红线外15班幼儿园(含3班托幼)(景观除外),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单体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弱电、装配式深化设计等)、各专项工程设计(海绵城市(如有)、节能专篇、消防、幕墙、门窗深化、人防、地震安评(如有)、防雷、充电桩、主入口大门等)、绿建、交评、电子校核、测绘、室外排水及地面(地库)管线综合(规划方案及施工图)、BIM设计(地库管线、装配率评审)、智能化、亮化、供电(规划方案及施工图)、日照分析、水土保持、标识标牌、泳池、装饰方案及施工图以及配合装饰方案单位对水暖电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幼儿园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图阶段的所有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以上设计过程中的各项评审均包含在其中。 施工范围:所有单体住宅楼、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室外综合配套、红线外三条代建城市支路、红线外15班幼儿园(含3班托幼)等全部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及回填、地基处理、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建筑节能、地下室人行和车行出入口、室内精装修工程、公共部位装饰、幕墙、门窗、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供配电工程、消防工程、消防报警、人防工程、智能化、入户门、单元门、防火门、电梯、空气源热水系统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含装配式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补疑等全部内容。设计部分及施工部分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项条件,或单独满足③项条件:: ①建筑设计资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②市政设计资质具有下列要求之一: A.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 B.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 C.具有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至少含有设计、施工两个阶段工作内容。 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则投标人须在该业绩中至少为施工任务承担方。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4家; (2)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3.1.1 施工资质要求;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3.1.1设计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271;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4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蜀山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10-14层 邮 编:23000 联 系 人:李丽平 电 话:0551-6266197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蜀山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10-14层 邮 编:230001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1、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合肥城建包河区BH202427号地块工程总承包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7251458527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53487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