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兴工业园东片区一级开发及中小企业孵化园(一期)供配电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00万元
招标公司金湖县尧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38522661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0517-8689058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兴工业园东片区一级开发及中小企业孵化园(一期)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投资备〔2023〕1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湖县尧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兴工业园东片区一级开发及中小企业孵化园(一期)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湖县淮河东路南侧、黎东河路东侧、金湖路北侧、规划宁淮高速东通道西侧。
2.2 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一期一标段规划用地面积186000平方米。一级开发,包括园区内外道路、桥梁、管网、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厂房及商业配套建筑建设,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87000平方米,厂房最大跨度20米,最大檐口高度18.8米,最大基坑深度1.7米。
(2)招标范围:配电工程施工(含内外电缆、管网、开关站、配电房、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合同估算价:2500万元。
2.4 工期: 6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通过当地电力相关部门验收。
2.6 付款方式:供配电工程验收合格并送电后付至合同价的80%,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审计价的97%,剩余款项质保期满后付清。注: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2023】33号)要求,本项目工程款支付形式建议采用:发包人须在基本账户下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ID),向承包人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工程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执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
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人应附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7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3.3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3.5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即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 0 元。
7、图纸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下载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特殊说明事项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2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
4.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电话:18994570775;
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上午9时30分00秒。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5.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审法,定标方式采用“票决法”。
评标阶段:
1.评标委员会组成:在开标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对所有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最终向招标人推荐 7 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3.定标候选人数量。
(1)定标候选人数量为7名(不排序)。
(2)本项目采用百分制评标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取总得分(详见评分标准)最高的前7名推荐为定标候选人(不排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7家(不含7家),多于3家(含3家)时,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全部进入定标环节;若出现影响排名且影响取前7名的情况,取两者方案得分高者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方案得分也相同者,取报价低者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竞争性判断的方式为方案是否可行,报价是否具有竞争性。
(3)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发生改变的,重新公示定标候选人。
定标阶段
(一)定标要求
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应及时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一般为招标人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或审计人员、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代表。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
(二)定标委员会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三)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召开定标会,招标人在定标前有权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提供的资质材料、业绩、承诺等涉嫌弄虚作假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定标会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金湖市民中心3A楼评标室)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推荐中标人。定标会应当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地点、定标标准和方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和投票情况等。定标过程应当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
本项目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写明推荐理由,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四)定标标准
按以下定标因素综合考量,具体定标因素如下:
1.企业实力: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种类和等级、类似供配电工程业绩等。(如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相关证书、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
2.项目实施保障性方案:为促进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投标人从项目资金、管理、维保、运营等方面提供有利于项目实施的保障性方案。(格式自拟,提供具体的保障性方案。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提供保障性方案)
3.售后服务:投标人承诺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延长开关站及以上设备的免费运维、检修和抢修服务期限。(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上传,格式自拟,须体现延长期限。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4.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以及提出的技术咨询建议:以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为准;
5.项目负责人答辩:以项目负责人现场参加答辩的材料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答辩采用书面形式(暗标),答辩的内容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水平、项目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答辩题目数量为2题。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数量为答辩题目数量的3倍及以上,并在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线下抽取。答辩采用统一的A4纸,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统一发放,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具体答辩开始时间现场另行确定。请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于答辩开始时间之前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开标室门口进行集合并签到(具体答辩时间和开标室编号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定标候选人授权委托人手机),若因项目负责人未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辩或未递交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项目经理答辩。本项评分由定标委员会独立评审后汇总。
注:①答辩现场各项目负责人须将手机保持关机状态,一旦发现违规作弊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答辩资格;②答辩采用暗标形式,答辩内容中不得出现能体现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语句或符号,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答辩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尧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金湖县人民路26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522661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金湖西路139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17-86890580
十.监督电话:0517-86850578
本招标项目大兴工业园东片区一级开发及中小企业孵化园(一期)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投资备〔2023〕1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湖县尧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兴工业园东片区一级开发及中小企业孵化园(一期)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湖县淮河东路南侧、黎东河路东侧、金湖路北侧、规划宁淮高速东通道西侧。
2.2 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一期一标段规划用地面积186000平方米。一级开发,包括园区内外道路、桥梁、管网、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厂房及商业配套建筑建设,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87000平方米,厂房最大跨度20米,最大檐口高度18.8米,最大基坑深度1.7米。
(2)招标范围:配电工程施工(含内外电缆、管网、开关站、配电房、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合同估算价:2500万元。
2.4 工期: 6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通过当地电力相关部门验收。
2.6 付款方式:供配电工程验收合格并送电后付至合同价的80%,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审计价的97%,剩余款项质保期满后付清。注: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2023】33号)要求,本项目工程款支付形式建议采用:发包人须在基本账户下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ID),向承包人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工程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执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
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人应附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7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3.3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3.5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即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 0 元。
7、图纸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下载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特殊说明事项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2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
4.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电话:18994570775;
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上午9时30分00秒。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5.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的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
资质等级 | (1)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 (投标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执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投标人提供有效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申请人如实提供:1、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2、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与企业签订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以上材料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3、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 ||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申请人如实提供:满足上述1—9条要求的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承诺书扫描件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 ||
建筑企业资质 动态监管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查询) |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人应附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上传至制作工具中;申请人为非联合体则无须提供材料)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60 日历天 |
工程质量 | 合格,通过当地电力相关部门验收。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注:1.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生成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纸质文件不作为审查对象。如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查阅上述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评委将以未提供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即视为围标串标,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审法,定标方式采用“票决法”。
评标阶段:
1.评标委员会组成:在开标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对所有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最终向招标人推荐 7 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3.定标候选人数量。
(1)定标候选人数量为7名(不排序)。
(2)本项目采用百分制评标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取总得分(详见评分标准)最高的前7名推荐为定标候选人(不排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7家(不含7家),多于3家(含3家)时,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全部进入定标环节;若出现影响排名且影响取前7名的情况,取两者方案得分高者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方案得分也相同者,取报价低者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竞争性判断的方式为方案是否可行,报价是否具有竞争性。
(3)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发生改变的,重新公示定标候选人。
详细评审 |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2分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业绩:2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审标准 | ||||
商务评审 | ||||||
1 | 企业业绩(2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及以上供配电工程的施工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四方盖章齐全;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注明的为准。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招标所需相关数据和内容(包括合同金额、工程类型、时间等),证明材料无法识别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牵头人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 ||||
技术评审 | ||||||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 总体概述(2分) |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 | ||||
平面布置(2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 | |||||
工期保证措施(2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 | |||||
施工质量安全保证措施(2分)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3-6页) | |||||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3分)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 | |||||
关键技术及重难点(3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建议页数15-28页)。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 | |||||
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每个评分点篇幅超过建议页数的,按每1页扣0.2分。 2.施工组织设计未被评为废标的,则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有缺项或完全偏离则所缺项或完全偏离项不得分。 3.本项目采用“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点横向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如下: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文字要求宋体四号字(图表文字字号不限制),文字部分不得有加黑、斜体、下划线;不得设置页眉页脚;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和徽标(包括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相关人员姓名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否则作废标处理。 | ||||||
经济评审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审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82分) | 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1)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则: 评标基准价C=A×K; 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95%、96%、97%、98%; (2)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标无重大偏差,电子清标无异常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扣0.9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扣0.6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方法二:(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65%,70%,75%,80%,85%;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K2=10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2)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标无重大偏差,电子清标无异常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扣0.9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扣0.6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注: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上述系数的抽取均由招标人抽取确定,各投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
定标阶段
(一)定标要求
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应及时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一般为招标人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或审计人员、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代表。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
(二)定标委员会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三)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召开定标会,招标人在定标前有权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提供的资质材料、业绩、承诺等涉嫌弄虚作假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定标会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金湖市民中心3A楼评标室)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推荐中标人。定标会应当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地点、定标标准和方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和投票情况等。定标过程应当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
本项目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写明推荐理由,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四)定标标准
按以下定标因素综合考量,具体定标因素如下:
1.企业实力: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种类和等级、类似供配电工程业绩等。(如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相关证书、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
2.项目实施保障性方案:为促进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投标人从项目资金、管理、维保、运营等方面提供有利于项目实施的保障性方案。(格式自拟,提供具体的保障性方案。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提供保障性方案)
3.售后服务:投标人承诺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延长开关站及以上设备的免费运维、检修和抢修服务期限。(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上传,格式自拟,须体现延长期限。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4.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以及提出的技术咨询建议:以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为准;
5.项目负责人答辩:以项目负责人现场参加答辩的材料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答辩采用书面形式(暗标),答辩的内容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水平、项目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答辩题目数量为2题。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数量为答辩题目数量的3倍及以上,并在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线下抽取。答辩采用统一的A4纸,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统一发放,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具体答辩开始时间现场另行确定。请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于答辩开始时间之前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开标室门口进行集合并签到(具体答辩时间和开标室编号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定标候选人授权委托人手机),若因项目负责人未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辩或未递交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项目经理答辩。本项评分由定标委员会独立评审后汇总。
注:①答辩现场各项目负责人须将手机保持关机状态,一旦发现违规作弊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答辩资格;②答辩采用暗标形式,答辩内容中不得出现能体现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语句或符号,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答辩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尧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金湖县人民路26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522661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金湖西路139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17-86890580
十.监督电话:0517-8685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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