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审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57.7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882022000171
预算金额74.8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联系人何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18183299070
中标公司中天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32.13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5.62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汇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华信众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正信智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882022000171
二、项目名称:2022年审计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合同包2:
合同包3:
合同包5:
合同包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结算审计服务):
服务类(四川汇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兴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兢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道明华建设项目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包2(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决算审计服务):
服务类(四川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明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包3(内审质量抽查复核专项审计调查(结算)):
服务类(正信智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武达佳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四川正中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九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包5(2021年初审项目质量复核(结算)):
服务类(华信众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中佳智胜建设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光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海洪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大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兴天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朋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包6(2022年财政审计项目):
服务类(中天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小飞、刘春、万学军、张健、谯晓礼、许勤侹(采购人代表)、李思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985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73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2.953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5: 5.12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6: 0.4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计划编号:51018822210200001823[2022]00356。
2、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包1:3,790,000.00元;包2:610,000.00元;包3:3,740,000.00元;包4:480,000.00元;包5:8,780,000.00元;包6:400,000.00元;最高限价:包1:3,790,000.00元;包2:610,000.00元;包3:3,740,000.00元;包4:480,000.00元;包5:8,780,000.00元;包6:400,000.00元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0803 审计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
五、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企业规模:01包小型,02包小型,03包中型,05小型,06包小型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288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028-61889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18183299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杨先生18183299070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5: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华信众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6: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中天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pdf
2022年审计服务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3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5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6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01包-03包-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二、项目名称:2022年审计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汇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兴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兢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道明华建设项目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3栋5层 | 1,212,8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明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118号3栋504 | 256,200.00元 |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正信智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武达佳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四川正中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九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1栋1单元7层2号 | 748,000.00元 |
合同包5: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华信众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中佳智胜建设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光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海洪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大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兴天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朋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13层 | 702,400.00元 |
合同包6: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天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二段188号1栋36层3601号、3602号 | 321,36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结算审计服务):
服务类(四川汇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兴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兢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道明华建设项目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审计服务 | 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结算审计服务 | 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结算审计服务的全部服务内容。(一)主要服务内容:完成2022年度结算项目初审:服务内容要求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任务来源拟定审核实施方案,除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标准外,还包括实施项目整体分析、重点筛查、造价审减原因分析、落实问题责任等内容及拟制相应文书等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2)建设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3)概(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变动情况; (4)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程序和执行情况; (5)合同签订、履行及变更情况; (6)投资控制、投资完成和工程造价情况; (7)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和验收情况; (8)法律、法规规定或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下列服务要求的所有要求: 我公司承诺报价没有超过标的预算 (招单价的)我公司承诺报价没有超过标的单价 标的名称: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标的名称为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结算审计服务 (一)主要服务内容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下列主要服务内容的所有要求: 1.完成2022年度结算项目初审:服务内容要求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任务来源拟定审核实施方案,除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标准外,还包括实施项目整体分析、重点筛查、造价审减原因分析、落实问题责任等内容及拟制相应文书等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2)建设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3)概(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变动情况; (4)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程序和执行情况; (5)合同签订、履行及变更情况; (6)投资控制、投资完成和工程造价情况; (7)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和验收情况; (8)法律、法规规定或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标准及依据(若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下列服务标准及依据(若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的所有要求: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 3.《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号)。 4.《建设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 5.《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 6.其他国家、地方、行业关于造价咨询、财政财务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以及采购人制定或修订的相关内控制度。 (三)人员配置及设施设备要求 1.我公司承诺投入本项目人员均是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并承诺拟派驻人员与实际派驻项目的人员一致。我公司参加此项目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在(四川汇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处理能力、丰富的投资审计及财政财务类审计经验。我公司承诺项目负责人在审计过程中原则上固定不变,若采购人发现项目负责人不能胜任工作,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直到合适为止。我公司承诺若同时参与01包、03包、05包审计服务中多个包投标的,各投标文件中拟派驻人员不存在重复,同意人员重复的全部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2.我公司承诺固定专职参审人员均是投标文件中本单位拟派人员名单中的人员,如无特殊情况未经采购人批准擅自派遣非投标时拟派人员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并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我公司承诺我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有与履行工程造价咨询所需的设施设备、专业软件,供应商服务场所为投标人所拥有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供应商服务场所为投标人租用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 (四)服务时限、服务质量及成果要求 1.我公司承诺在接到釆购人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到达釆购人办公室接收审核资料并核对签收。 2.具体服务时限按照《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审计局关于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服务质量要求:我公司承诺服务质量要求会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的政策规定、天府新区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及依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并自觉接受采购人业务指导和监管。 4.服务成果要求:我公司承诺服务承诺要求会严格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出具规范、全面、详细、真实的结果性文书。 (五)服务保密要求 我公司承诺会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会向外泄露审核成果及相关信息,不会利用审核工作获取的信息牟取利益或用于其他与审核工作无关的任何事项。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采购人委托的2022年度项目的审核咨询服务止。(因系统固化原因,“3.3.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不适用于本项目,服务期限以此为准) | (二)服务标准及依据(若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 3.《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 号)。 4.《建设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 5.《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CECA/GC4-2017》。 6.其他国家、地方、行业关于造价咨询、财政财务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以及采购人制定或修订的相关内控制度。 | 1,212,800.00 |
合同包2(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决算审计服务):
服务类(四川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明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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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审计服务 | 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决算审计服务 | 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决算审计服务的全部服务内容。 主要服务内容:完成2022年度决算项目初审: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核,采用全面审查的方式对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重点关注各参建主体是否存在履职履约不到位、失职渎职的问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损失浪费、高估冒算、营私舞弊等行为;分析执行基本建设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多计待摊投资原因;揭示和查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促进健全建设领域监管体系。包括但不限于:(1)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2)建设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3)概(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变动情况;(4)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程序执行情况;(5)待摊投资情况;(6)合同签订、履行及变更情况;(7)投资控制、投资完成情况;(8)资金来源、到位及使用情况;(9)采购人确定需审核的其他事项。 | 我公司报价未超过标的预算。 (招单价的)我公司报价未超过标的单价。 标的名称: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决算审计服务 主要服务内容:完成2022年度决算项目初审: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核,采用全面审查的方式对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重点关注各参建主体是否存在履职履约不到位、失职渎职的问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损失浪费、高估冒算、营私舞弊等行为;分析执行基本建设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多计待摊投资原因;揭示和查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促进健全建设领域监管体系。包括但不限于:(1)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2)建设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3)概(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变动情况;(4)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程序执行情况;(5)待摊投资情况;(6)合同签订、履行及变更情况;(7)投资控制、投资完成情况;(8)资金来源、到位及使用情况;(9)采购人确定需审核的其他事项。 服务标准及依据(若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3.《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 号)。4.《建设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5.《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CECA/GC4-2017》。6.《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7.其他国家、地方、行业关于造价咨询、财政财务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以及采购人制定或修订的相关内控制度。 人员配置及设施设备要求:1.投入本项目人员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并书面承诺拟派驻人员与实际派驻项目的人员一致。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处理能力、丰富的投资审计及财政财务类审计经验。项目负责人在审计过程中原则上固定不变,若采购人发现项目负责人不能胜任工作,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直到合适为止。投标人同时参与02包、04包审计服务中多个包投标的,各投标文件中拟派驻人员不得重复,人员重复的全部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所有要求均须提供书面承诺函)2.供应商固定专职参审人员须是投标文件中本单位拟派人员名单中的人员,如无特殊情况未经采购人批准擅自派遣非投标时拟派人员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并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供应商需具有与履行决算审计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专业软件,供应商服务场所为投标人所拥有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供应商服务场所为投标人租用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提供证明材料) 服务时限、服务质量及成果要求:1.供应商在接到釆购人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到达釆购人办公室接收审核资料并核对签收。2.具体服务时限按照《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审计局关于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管理办法》规定执行。3.服务质量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如中标后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的政策规定、天府新区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及依据提供决算审计服务,并自觉接受采购人业务指导和监管。4.服务成果要求: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出具规范、全面、详细、真实的结果性文书。5.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向外泄露审核成果及相关信息,不利用审核工作获取的信息牟取利益或用于其他与审核工作无关的任何事项。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采购人委托的2022年度项目的审核咨询服务止。(因系统固化原因,“3.3.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不适用于本项目,服务期限以此为准) | 服务标准及依据(若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3.《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 号)。4.《建设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5.《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CECA/GC4-2017》。6.《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7.其他国家、地方、行业关于造价咨询、财政财务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以及采购人制定或修订的相关内控制度。 | 256,200.00 |
合同包3(内审质量抽查复核专项审计调查(结算)):
服务类(正信智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武达佳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四川正中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九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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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审计服务 | 内审质量抽查复核专项审计调查(结算) | 我公司完全响应并按招标文件及合同 采购包3“服务范围”要求内容执行。 | (一)主要服务内容 1.完成内审结算项目质量复核:服务内容要求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任务来源拟定审核实施方案,除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标准外,还包括实施项目整体分析、重点筛查、造价审减原因分析、落实问题责任等内容及拟制相应文书等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2)建设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3)概(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变动情况; (4)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程序和执行情况; (5)合同签订、履行及变更情况; (6)投资控制、投资完成和工程造价情况; (7)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和验收情况; (8)法律、法规规定或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标准及依据(若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 3.《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 号)。 4.《建设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 5.《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CECA/GC4-2017》。 6.其他国家、地方、行业关于造价咨询、财政财务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以及采购人制定或修订的相关内控制度。 (三)人员配置及设施设备要求 1.投入本项目人员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并书面承诺拟派驻人员与实际派驻项目的人员一致。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处理能力、丰富的投资审计及财政财务类审计经验。项目负责人在审计过程中原则上固定不变,若采购人发现项目负责人不能胜任工作,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直到合适为止。投标人同时参与01包、03包、05包审计服务中多个包投标的,各投标文件中拟派驻人员不得重复,人员重复的全部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所有要求均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2.供应商固定专职参审人员须是投标文件中本单位拟派人员名单中的人员,如无特殊情况未经采购人批准擅自派遣非投标时拟派人员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并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供应商需具有与履行工程造价咨询所需的设施设备、专业软件,供应商服务场所为投标人所拥有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供应商服务场所为投标人租用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提供证明材料) (四)服务时限、服务质量及成果要求 1.供应商在接到釆购人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到达釆购人办公室接收审核资料并核对签收。 2.具体服务时限按照《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审计局关于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服务质量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如中标后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的政策规定、天府新区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及依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并自觉接受采购人业务指导和监管。 4.服务成果要求: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出具规范、全面、详细、真实的结果性文书。 (五)服务保密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向外泄露审核成果及相关信息,不利用审核工作获取的信息牟取利益或用于其他与审核工作无关的任何事项。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采购人委托的2022年度项目的审核咨询服务止。(因系统固化原因,“3.3.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不适用于本项目,服务期限以此为准) |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 3.《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 号)。 4.《建设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 5.《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CECA/GC4-2017》。 6.其他国家、地方、行业关于造价咨询、财政财务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以及采购人制定 或修订的相关内控制度。 | 748,000.00 |
合同包5(2021年初审项目质量复核(结算)):
服务类(华信众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中佳智胜建设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光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海洪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大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兴天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朋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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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审计服务 | 2021年初审项目质量复核(结算) | 2021年初审项目质量复核(结算)的全部服务内容。 | (一)主要服务内容 1.完成2021年度初审项目质量复核:服务内容要求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任务来源拟定审核实施方案,除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标准外,还包括实施项目整体分析、重点筛查、造价审减原因分析、落实问题责任等内容及拟制相应文书等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2)建设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3)概(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变动情况; (4)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程序和执行情况; (5)合同签订、履行及变更情况; (6)投资控制、投资完成和工程造价情况; (7)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和验收情况; (8)法律、法规规定或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标准及依据(若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 3.《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 号)。 4.《建设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 5.《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CECA/GC4-2017》。 6.其他国家、地方、行业关于造价咨询、财政财务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以及采购人制定或修订的相关内控制度。 (三)人员配置及设施设备要求 1.投入本项目人员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并书面承诺拟派驻人员与实际派驻项目的人员一致。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处理能力、丰富的投资审计及财政财务类审计经验。项目负责人在审计过程中原则上固定不变,若采购人发现项目负责人不能胜任工作,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直到合适为止。投标人同时参与01包、03包、05包审计服务中多个包投标的,各投标文件中拟派驻人员不得重复,人员重复的全部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所有要求均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2.供应商固定专职参审人员须是投标文件中本单位拟派人员名单中的人员,如无特殊情况未经采购人批准擅自派遣非投标时拟派人员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并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供应商需具有与履行工程造价咨询所需的设施设备、专业软件,供应商服务场所为投标人所拥有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供应商服务场所为投标人租用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提供证明材料) (四)服务时限、服务质量及成果要求 1.供应商在接到釆购人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到达釆购人办公室接收审核资料并核对签收。 2.具体服务时限按照《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审计局关于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服务质量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如中标后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的政策规定、天府新区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及依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并自觉接受采购人业务指导和监管。 4.服务成果要求: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出具规范、全面、详细、真实的结果性文书。 (五)服务保密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向外泄露审核成果及相关信息,不利用审核工作获取的信息牟取利益或用于其他与审核工作无关的任何事项。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采购人委托的2022年度项目的审核咨询服务止 |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 3.《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 号)。 4.《建设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 5.《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CECA/GC4-2017》。 6.其他国家、地方、行业关于造价咨询、财政财务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以及采购人制定或修订的相关内控制度。 | 702,400.00 |
合同包6(2022年财政审计项目):
服务类(中天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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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审计服务 | 2022年财政审计项目 | 2022年财政审计项目采购人提供的所有任务1.财政财务审计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任务来源协助项目组开展审前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在审计现场协助审计组长开展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重要情况、问题及时汇报,并与被审计对象充分沟通,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分析原因。形成审计取证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妥善管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在现场审计结束后归还。项目结束后按要求整理项目资料并完成资料归档,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2)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3)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 (4)重大经济事项、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5)完成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6)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7)需审核的其他事项。 | 采购包6: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预算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标的名称:2022年财政审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1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一)主要服务内容 1.财政财务审计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任务来源协助项目组开展审前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在审计现场协助审计组长开展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重要情况、问题及时汇报,并与被审计对象充分沟通,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分析原因。形成审计取证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妥善管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在现场审计结束后归还。项目结束后按要求整理项目资料并完成资料归档,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2)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3)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 (4)重大经济事项、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5)完成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6)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7)需审核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标准及依据(若文件更新,按最新文件执行) 1.《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 2.其他国家、地方、行业关于财政财务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如有最新规范、标准按最新的执行;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新要求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三)人员配置及设施设备要求 1.投入本项目人员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并书面承诺拟派驻人员与实际派驻项目的人员一致。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处理能力、丰富的财政财务类审计经验。项目负责人在审计过程中原则上固定不变,若采购人发现项目负责人不能胜任工作,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直到合适为止。(本项所有要求均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2.供应商固定专职参审人员须是投标文件中本单位拟派人员名单中的人员,如无特殊情况未经采购人批准擅自派遣非投标时拟派人员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并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供应商需具有与履行会计咨询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专业软件,供应商服务场所为投标人所拥有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供应商服务场所为投标人租用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提供证明材料) (四)服务时限、服务质量及成果要求 1.供应商在接到四川天府新区审计局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到审计局报到,按照项目要求和审计方案开展现场审计。 2.服务时限按照自合同签订生效至完成全部合同约定审计服务。 3.服务质量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如中标后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四川天府新区审计局相关制度以及招标文件等依法开展审计工作,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及依据提供服务,并自觉接受采购人业务指导和监管。 4.服务成果要求: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出具规范、全面、详细、真实的结果性文书。 (五)服务保密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向外泄露审核成果及相关信息,不利用审核工作获取的信息牟取利益或用于其他与审核工作无关的任何事项。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采购人委托的2022年度项目的审核咨询服务止。(因系统固化原因,“3.3.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不适用于本项目,服务期限以此为准) |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 2.其他国家、地方、行业关于财政财务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如有最新规范、标准按最新的执行;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新要求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321,36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小飞、刘春、万学军、张健、谯晓礼、许勤侹(采购人代表)、李思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985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73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2.953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5: 5.12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6: 0.4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计划编号:51018822210200001823[2022]00356。
2、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包1:3,790,000.00元;包2:610,000.00元;包3:3,740,000.00元;包4:480,000.00元;包5:8,780,000.00元;包6:400,000.00元;最高限价:包1:3,790,000.00元;包2:610,000.00元;包3:3,740,000.00元;包4:480,000.00元;包5:8,780,000.00元;包6:400,000.00元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0803 审计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
五、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企业规模:01包小型,02包小型,03包中型,05小型,06包小型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288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028-61889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18183299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杨先生18183299070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5: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华信众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6: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中天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pdf
2022年审计服务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3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5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6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01包-03包-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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