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16434-XM001
二、项目名称:延庆区康庄镇中心区控规及四评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615.1061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市首都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及甲1幢6层601室
中标金额:35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地勘水环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39号院10号楼416
中标金额:34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清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建学胡同36号2幢091
中标金额:72.8061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京创兴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6号楼12层1214
中标金额:124.5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城市发展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北工大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楼15层1单元1501-1
中标金额:348.8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北京市首都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及甲1幢6层601室 | 91110000MA00ANGQ9D | 35 万元 |
北京地勘水环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39号院10号楼416 | 91110108MA006MD61K | 34 万元 |
北京清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建学胡同36号2幢091 | 911101026774288264 | 72.8061 万元 |
北京京创兴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6号楼12层1214 | 911101077621574268 | 124.5 万元 |
中国城市发展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北工大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楼15层1单元1501-1 | 91110102101158915Q,91110105666263317J | 348.8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北京市首都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开发有限公司 | 区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 | 1 | 35万元 | 35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北京地勘水环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区域环境评估 | / | 1 | 34万元 | 34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北京清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区域水影响评价 | / | 1 | 72.8061万元 | 72.8061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北京京创兴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区域交通影响评估 | / | 1 | 124.5万元 | 124.5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中国城市发展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北工大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控规及城市设计 | / | 1 | 348.8万元 | 348.8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庭存、张春阳、张学培、蒋羿、李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947817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 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 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的方式,以每个项目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 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下浮 5%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第一包中标人:中国城市发展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北工大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服务费:33158.8元。
第二包中标人:北京京创兴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服务费:16112元。
第三包中标人:北京清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服务费:10374.87元。
第四包中标人:北京地勘水环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服务费:4845元。
第五包中标人:北京市首都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开发有限公司,服务费:4987.5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分局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香苑街6号
联系方式:王思晨,69148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联系方式:石显峰,62021041-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显峰
电 话: 62021041-8118
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四包).pdf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四包).pdf
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第三包).pdf中小企业声明函(第三包).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第五包).pdf中小企业声明函(第五包).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第二包).pdf中小企业声明函(第二包).pdf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终稿).doc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终稿).doc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评标步骤和要求七、签订合同八、中标服务费九、处罚、询问和质疑十、保密和披露 |
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第五部分:采购需求第六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 |
包号 | 包名称 | 各分包采购预算(万元) | 简要技术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 ||
2 | 区域交通影响评估 | 130.698 | 依据相关上位规划和交通专项规划,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规定进行评估报告编制,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自签订合同后至通过市级部门审查。 | ||
3 | 区域水影响评价 | 依据相关上位规划、专项规划和技术文件,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报告,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自签订合同后至通过市级部门审查。 | |||
现状摸底与资源盘点、制定总体战略、空间布局与分区管控、特色塑造与设计引导、统筹专项规划、制定实施路径、自签订合同后至控规及城市设计规划附件、附表、图则导则、项目获得市级部附图、完成单元(街区)层面门批复。和地块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73.01以提升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自签订合同后至区域环境评估划环境合理性为目标,编制报通过市级部门审告,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查。2 | 1 | 355.92 | 现状摸底与资源盘点、制定总体战略、空间布局与分区管控、特色塑造与设计引导、统筹专项规划、制定实施路径、自签订合同后至控规及城市设计规划附件、附表、图则导则、项目获得市级部附图、完成单元(街区)层面门批复。和地块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73.01以提升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自签订合同后至区域环境评估划环境合理性为目标,编制报通过市级部门审告,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查。2 | |||
4 | 34.792 |
5 | 区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40 | 以街区为单元,系统应用风险评估的科学方法,全面评估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编制报告,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自签订合同后至区级部门备案意见。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1包:自签订合同后至项目获得市级部门批复。2包-4包:自签订合同后至通过市级部门审查。5包:自签订合同后至区级部门备案意见。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2包-5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第1包适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北京市延庆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36.112.232.96:81/zfcg/project/login.do?systemId=8a8b80075948a5ce015948cd77300063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相关操作如下:(1)办理CA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查阅“用户指南”一“操作指南”一3 |
“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操作指南”一“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证书驱动下载: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工具下载”一“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5)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13669922829。注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演示视频等。(6)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登录北京市延庆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36.112.232.96:81/zfcg/project/login.do?systemId=8a8b80075948a5ce015948cd77300063)对本项目进行关注,关注成功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如未按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延庆区分平台关注项目,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平台服务指南中的投标人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注册及绑定指南。售价:0元人民币注: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8月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6层开标室(最终以当天大屏幕显示为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延庆区分平台(http://ggzy.bjyq.gov.cn:81/yqggzy/)发布(2)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商务、技术部分(90分)和价格部分(10分),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采购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4 |
〔2007〕51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63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分局地址:北京市延庆区香苑街6号联系方式:张老师010-6914238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联系方式:136410569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石显峰电话:136410569035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采购人名称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分局 | ||
2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2包-5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第1包适用)是(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条件。(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6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第1包适用)是(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条件。(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6 |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第1包适用)是(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条件。(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6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第1包适用)是(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条件。(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6 |
条件。由同类资质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
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项目费用明细表(价格单位:人民币元)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 | ||||
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4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承诺或供应商自行提供);9.偏离表;10.投标人近3年(2019年5月1日至今)承担类似项目业绩(需附合同关键页加盖公章);11.*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12.*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7 |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 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4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承诺或供应商自行提供);9.偏离表;10.投标人近3年(2019年5月1日至今)承担类似项目业绩(需附合同关键页加盖公章);11.*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12.*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7 |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13.*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第1包适用)。14.项目团队人员情况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1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投标人不是则无需提供)或监狱企业证明(如果投标人不是则无需提供)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投标人不是则无需提供); | ||||
5 |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 1.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方案;2.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投标承诺书 | ||
6 | 投标保证金额 | 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形式之一:(1)支票(2)汇票(3)本票(4)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5)汇款。建议供应商采用汇款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丰台北路支行银行账号:110060098018800006193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为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密封提交,保函的有效期应当覆盖或者超过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为上述其他形式的,须由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入账手续,入账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未提交,按无效投标处理。 | ||
7 | 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 不接受 | ||
8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 ||
9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 | ||
投标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正本1份(此外,本项目需要提交1份电子文档) | ||||
注: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准确地核实投标人的保证金是否到账,投标人电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电汇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如“*****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保证金方式:电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份数11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的证件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8 | 注: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准确地核实投标人的保证金是否到账,投标人电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电汇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如“*****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保证金方式:电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份数11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的证件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8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 |
12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 | ||
13 | 投标报价 |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总价包含完成对应包的全部内容。预算金额:人民币634.42万元。本项目分为五个包次,每包预算金额分别为:第1包:人民币355.92万元第2包:人民币130.698万元第3包:人民币73.01万元第4包:人民币34.792万元第5包:人民币4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包预算金额,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 ||
14 | 是否允许转包、分包 | 否 | ||
15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1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 | ||||
联系人:边志伟手机:13810789199联系电话:010-88822573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162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联系人:杨阳陈浩然手机:1348875203318910210850联系电话:010-58528750/010-58528760传真:010-58528757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chenhaoran@scdb.com.cn3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9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边志伟手机:13810789199联系电话:010-88822573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162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联系人:杨阳陈浩然手机:1348875203318910210850联系电话:010-58528750/010-58528760传真:010-58528757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chenhaoran@scdb.com.cn3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9 |
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122 |
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123 |
十八、监狱企业证明(如果投标人不是则无需提供)监狱企业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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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投标人不是则无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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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二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方案二十一、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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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投标承诺书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我方在此声明,我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1)在本次投标中我公司无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行为;(2)在本次投标中我公司无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3)在本次投标中我公司无出借或借用资质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业绩、项目负责人资料等)无弄虚作假;(4)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5)我公司不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进行质疑、投诉,在质疑、投诉过程中不提供虚假情况或进行恶意质疑、投诉。上述承诺内容如有不实,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诺以投标保证金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特此承诺。 |
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127 |
附件1: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128 |
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129 |
附件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130 |
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