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能源2023年度董监高责任险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3-07-10 04:00:00】
采购公告
变更公告
成交候选人公示
结果公示
原公告地址: |
项目名称: | 深圳能源2023年度董监高责任险项目 | 项目编号: | 231GE0263782 | ||
项目地址: | 深圳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采购方式: | 询价 | ||||
项目行业分类: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项目概况: | 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同意公司购买保额不超过10,000万元,保费不超过80万元的董监高责任险,按照公司《招标管理标准》要求,公司拟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采购董监高责任险。 | ||||
公告名称: | 深圳能源2023年度董监高责任险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7-10 04:00 | ||||
公告信息: | 董监高责任险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采购,采购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公告信息。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信息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公告网址为:https://www.szygcgpt.com)和本项目询价文件。 二、询价文件的获取 1.询价文件发送时间: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公告信息。 2.询价文件发送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供应商以电话报名方式联系获取。 3.询价文件费用:免费获取,采购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公告信息。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开启地点):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公告信息。 3.纸质文件:递交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报价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正本、副本文件统一密封包装在一个外密封袋中,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响应人公章。 四、联系方式 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咨询: 采购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40楼 联系人:王兆一 电 话:0755-83684248\13632884913 | ||||
公告附件: |
标段/包名称: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监高责任险服务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231GE0263782/01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800000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采取公开询价方式选取董监高责任险承保单位,保费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线下开启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下递交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服务期(天): | 365 | 服务期说明: | 自保险合同生效日起12个月。 |
招标/采购范围: | (一)项目名称:深圳能源2023年度董监高责任险;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三)采购人/投保人:深圳能源; (四)被保险人:深圳能源,以及在公司中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包括在保险期间前或保险期间内担任); (五)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六)预估保费上限:以最终中标价格为准,金额最高不超过预算价人民币80万元; (七)保险期限:12个月。 (八)保险范围: 1.承保被保险公司由于下列赔偿请求或调查所遭受的损失,具体包括: (1)投资者民事索赔及法律费用; (2)应对证券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发生的法律费用; (3)应对证券刑事司法如涉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等刑事犯罪发生的法律费用; (4)不当雇佣行为发生的法律费用、赔偿金; (5)衍生索赔调查费用。 2.承保被保险个人因履行管理职责过程中实际的或被指称的不当行为(非故意行为)而于保险期间内遭受赔偿请求或调查所导致的损失,具体包括: (1)投资者民事索赔及法律费用; (2)应对证券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发生的法律费用; (3)应对证券刑事司法如涉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等刑事犯罪发生的法律费用; (4)不当雇佣行为发生的法律费用、赔偿金; (5)非证券类监管执法法律费用:如对董监高等自然人应对环保、税务、安全生产、消防调查等发生的法律费用; (6)非证券类刑事司法法律费用:如董监高等自然人应对涉嫌职务侵占等职务犯罪调查发生的法律费用; (7)承保被保险人为应对持股行权而产生的行权响应费用; (8)承保被保险人为应对突发危机事件而产生的危机管理费用。 除上述保险责任外,根据行业及类似项目惯例需保障的内容。 | ||
资格条件: | (一)必须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省级(含)以上保险企业法人或其在深圳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报价的须具有法人单位对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二)拥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并经工商登记注册,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经营范围有责任险; (三)无重大经营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具备董监高责任险承保资格,具备近3年内A股上市公司董监高责任险承保经验; (五)报价人应为本项目组建位于深圳的专职工作团队,配备不少于3名本单位在职专业人员,熟悉保险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业务流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丰富的董监高责任险方面的工作经验; (六)报价人必须具备独立承保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及联合承保; (七)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7-10 04: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7-17 04:0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3-07-13 04: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3-07-14 04:00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3-07-17 04:00 | 开标时间: | 2023-07-17 04:00 |
文件获取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40楼 |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40楼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王兆一 | 联系电话: | 0755-83684248、13632884913 | ||
对外监督人员: | 对外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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