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PPP项目非晶合金干式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电源、10kV高压柜、低压开关柜、低压电缆、光缆、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PPP项目非晶合金干式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电源、10kV高压柜、低压开关柜、低压电缆、光缆、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PPP项目 非晶合金干式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电源、10kV高压柜、低压开关柜、低压电缆、光缆、灯具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RTGS-202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PPP项目招标人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非晶合金干式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电源、10kV高压柜、低压开关柜、低压电缆、光缆、灯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JRTSJ-2标段起点位于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喜头镇,与JRTSJ-1标段终点顺接,路线主线终点和新建桐新高速顺接,支线至终点甫家湾枢纽互通和既有兰海高速连接,利用兰海高速桐梓互通落地连接桐梓县城,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路基宽度25.5米,线路全长54.39km,全线桥梁9860米/32座,特大桥2座(1435米/桐梓河特大桥、1030米/敖家湾特大桥),隧道17986米/18座,长隧道7座(最长隧道:2375米/四顶山隧道),中隧道8座,短隧道3座,桥隧比51.2%。全线设置机场互通、学孔互通、花秋互通、高桥互通、桐梓南互通5处,花秋服务区1处。路段管理分中心、隧管所与桐梓南收费站合建;养护工区与花秋服务区合建。 工程项目名称: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PPP项目 建设地点:遵义市 整体工程计划工期:2020年8月—2024年6月; 机电工程计划工期:2022年11月-2024年6月; (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使用规格和数量根据施工进度可能会有适当调整,结算以实际验收的规格、数量为准。本次招标主要包括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PPP项目非晶合金干式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电源、10kV高压柜、低压开关柜、低压电缆、光缆、灯具及伴随服务、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检测调试、安装督导、大联调等。 具体招标内容、包件划分、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非晶合金干式变压器(包件号:BYQ)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招标物资设备制造、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5)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试验报告; (6)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2000kVA容量及以上的满足二级能效的非晶合金干变型试试验报告(须有短路试验项目); (7)以上提及的认证、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产品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2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若2022年财务报表未出具,则提供(2019年-2021年)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两条及以上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或铁路或高速公路或电网工程10kV及以上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每条供货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人民币,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如有)、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销售合同清单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1.4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2)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 (5)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6)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或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合同履约纠纷待解决的投标人投标; (7)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格式自拟)。 3.1.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一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注:本包件提及的近三年为2020年5月至开标之日,近五年为2018年5月至开标之日,单独标注的除外。 3.2 柴油发电机组(包件号:FDJZ) 3.2.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招标物资设备制造、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商;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5)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验报告; (6)以上提及的认证、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产品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2.2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若2022年财务报表未出具,则提供(2019年-2021年)财务报表。 3.2.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两条及以上不同建名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或高速公路或市政工程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如有)、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销售合同清单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2.4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2)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 (5)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6)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或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合同履约纠纷待解决的投标人投标; (7)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格式自拟)。 3.2.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一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注:本包件提及的近三年为2020年5月至开标之日,近五年为2018年5月至开标之日,单独标注的除外。 3.3 电源(包件号:DY) 3.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招标物资设备制造、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5)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验报告; (6)EPS应急电源应具有国家电气设备认证,消防类产品须具有消防认证证书; (7)以上提及的认证、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产品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3.2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若2022年财务报表未出具,则提供(2019年-2021年)财务报表。 3.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两条及以上不同建名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或高速公路或市政工程电源(EPS或UPS)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如有)、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清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3.4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2)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 (5)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6)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或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合同履约纠纷待解决的投标人投标; (7)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格式自拟)。 3.3.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一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注:本包件提及的近三年为2020年5月至开标之日,近五年为2018年5月至开标之日,单独标注的除外。 3.4 10kV高压柜(包件号:GYG) 3.4.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采购物资设备制造、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商;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3CF认证证书; (5)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试验报告; (6)以上提及的认证、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产品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4.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若2022年财务报表未出具,则提供(2019年-2021年)财务报表。 3.4.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两条及以上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或铁路或高速公路或电网工程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如有)、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清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4.4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2)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 (5)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6)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或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合同履约纠纷待解决的投标人投标; (7)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格式自拟)。 3.4.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招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注:本包件提及的近三年为2020年5月至开标之日,近五年为2018年5月至开标之日,单独标注的除外。 3.5 低压开关柜(包件号:DYG) 3.5.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设备制造、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商;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3CF认证证书; (5)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试验报告; (6)以上提及的认证、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产品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5.2财务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若2022年财务报表未出具,则提供(2019年-2021年)财务报表。 3.5.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两条及以上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或铁路或高速公路或电网工程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如有)、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清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5.4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2)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 (5)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6)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或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合同履约纠纷待解决的投标人投标; (7)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格式自拟)。 3.5.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本次投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注:本包件提及的近三年为2020年5月至开标之日,近五年为2018年5月至开标之日,单独标注的除外。 3.6 低压电缆(包件号:DYDL-01、DYDL-02) 3.6.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招标物资设备制造、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投标人必须是《关于发布中国中铁 2021-2023 年度电线电缆准入供应商名录的通知》(电报编号:中铁电报2021-195)文件内发布的低压电线、低压电缆、控制电缆准入供应商,文件详见附件四;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5)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验报告; (6)相关产品经过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需提供认证证书; (7)以上提及的认证、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产品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6.2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若2022年财务报表未出具,则提供(2019年-2021年)财务报表。 3.6.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两条及以上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或铁路或高速公路或市政工程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如有)、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销售合同清单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6.4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2)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 (5)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6)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或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合同履约纠纷待解决的投标人投标; (7)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格式自拟)。 3.6.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一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注:本包件提及的近三年为2020年5月至开标之日,近五年为2018年5月至开标之日,单独标注的除外。 3.7 光缆(包件号:GL) 3.7.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招标物资设备制造、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投标人必须是《关于发布中国中铁2021-2023年度电线电缆准入供应商名录的通知》(电报编号:中铁电报2021-195)文件内发布的通信光缆准入供应商,见附件五;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3CF认证证书。 (5)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试验报告; (6)以上提及的认证、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产品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7.2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若2022年财务报表未出具,则提供(2019年-2021年)财务报表。 3.7.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两条及以上不同建名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或铁路或高速公路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如有)、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销售合同清单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7.4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2)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 (5)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6)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或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合同履约纠纷待解决的投标人投标; (7)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格式自拟)。 3.7.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一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注:本包件提及的近三年为2020年5月至开标之日,近五年为2018年5月至开标之日,单独标注的除外。 3.8 灯具1包(包件号:DJ-01) 3.8.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灯具制造及经营范围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调光设备若非投标人生产可进行外购,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对其产品质量负责; (5)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6)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验报告; (7)以上提及的认证、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产品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8.2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若2022年财务报表未出具,则提供(2019年-2021年)财务报表。 3.8.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两条及以上不同建名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或高速公路或市政工程灯具的供货业绩,每条供货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人民币,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如有)、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销售合同清单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所选用的调光设备近五年须具有两条及以上不同建名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或高速公路或市政工程的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如有)、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销售合同清单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8.4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2)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 (5)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6)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或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合同履约纠纷待解决的投标人投标; (7)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格式自拟)。 3.8.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一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注:本包件提及的近三年为2020年5月至开标之日,近五年为2018年5月至开标之日,单独标注的除外。 3.9 灯具2包(包件号:DJ-02) 3.9.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招标物资制造及经营范围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5)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验报告; (6)以上提及的认证、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产品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9.2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若2022年财务报表未出具,则提供(2019年-2021年)财务报表。 3.9.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两条及以上不同建名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或高速公路或市政工程灯具的供货业绩,每条供货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人民币,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如有)、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销售合同清单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9.4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2)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 (5)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6)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或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合同履约纠纷待解决的投标人投标; (7)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格式自拟)。 3.9.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一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注:本包件提及的近三年为2020年5月至开标之日,近五年为2018年5月至开标之日,单独标注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正确,标书费发票将发送至联系人手机),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6月1日18 时至2023 年6 月6日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必须按照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允许多包件合并汇款)足额汇入本次招标的专用账户(投标人在完成包件响应后,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在“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采购交易”处,点击“我的参与”—在对应项目点击“待交费用”-在“费用交纳”处,点击“电子支付”-勾选好需要交费的包件后点击“下一步”及“提交”-在“费用交纳”处,点击“我的交费单”-点击“交费账号”,查看本次招标的专用账号,应按照先生成“我的交费单”,再按照“我的交费单”金额打款的流程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潜在投标人按照“我的交费单”汇款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费”(例:JRTGS-2023-001BYQ包件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本次招标为投标人开具的标书费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为电子发票,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响应人手机,不再单独邮寄。 4.3 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二)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644251215@qq.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人名称”。 4.4 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平台电子支付功能会自动匹配投标人汇款信息,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只有标书费交纳状态显示“已交纳”且投标人确认开票信息(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后,才可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4.5 潜在投标人请于标书售卖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发送投标申请邮件、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6 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且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特别提醒:请按实际金额汇款,如因多汇款或错误汇款导致的退款流程漫长,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的方式。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内所投包件所有物资进行投标报价,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 年6月25日10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5.3 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一至二天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从而导致投标无效。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问题可参见招标公告附件三,也可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5.4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保存的报价总价须与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总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5.5 未按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5.6 本次招标投标人不需要邮寄投标文件纸质版。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上传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盖章签字PDF版本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各投标人须保证PDF版本电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6.开标 6.1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的开标大厅,投标人不用到现场当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10分钟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 6.3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在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置信银河A座1501室 联 系 人:吕工 电 话:15334452282 邮 箱:ztwmkmjyzxcg@163.com 8.2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玉带东二街163号中铁西城大厦12层 联 系 人:杜恒 电 话:13888354181 邮 箱:644251215@qq.com 8.3 纪委监察: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邮 箱:gdjcjw@163.com 2023 年6 月1 日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