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900015-2023-00687
预算金额370.7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邹祥福0769-236637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东莞桥头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15-2023-00687
项目名称:东莞桥头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07,62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等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6,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智能染色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34,000.00 -
1-2 临床检验设备 酶标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0 -
1-3 临床检验设备 洗板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5,000.00 -
1-4 临床检验设备 血栓弹力图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62,000.00 -
1-5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血型分析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24,000.00 -
1-6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0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交货时间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的日期,技术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合同包2(等离子射频手术系统等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179,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等离子射频手术系统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24,000.00 -
2-2 口腔设备及器械 牙科综合治疗机(一)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60,200.00 -
2-3 口腔设备及器械 牙科综合治疗机(二)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8,000.00 -
2-4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血气分析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17,000.00 -
2-5 临床检验设备 快速凝血分析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0 -
2-6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多通道输注泵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8,000.00 -
2-7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可视喉镜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 -
2-8 手术器械 负极板回路垫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82,800.00 -
2-9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高频电刀((带吸烟净化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7,000.00 -
2-10 临床检验设备 干式免疫荧光分析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交货时间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的日期,技术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合同包3(脑立体定向仪(含头部立体定向手术计划软件)等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131,12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超声探头(含穿刺架)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46,620.00 -
3-2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脑立体定向仪(含头部立体定向手术计划软件)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540,000.00 -
3-3 医用内窥镜 复用式电子膀胱肾盂软镜(含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8,000.00 -
3-4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电动式骨手术器械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51,000.00 -
3-5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医用控温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85,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交货时间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的日期,技术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合同包4(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91,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92,000.00 -
4-2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AED(半自动体外除颤仪) 3(台) 详见采购文件 82,500.00 -
4-3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7,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交货时间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的日期,技术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等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合同包2(等离子射频手术系统等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合同包3(脑立体定向仪(含头部立体定向手术计划软件)等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合同包4(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等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生产范围)。 ③投标产品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合同包2(等离子射频手术系统等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生产范围)。 ③投标产品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合同包3(脑立体定向仪(含头部立体定向手术计划软件)等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生产范围)。 ③投标产品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合同包4(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生产范围)。 ③投标产品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15日 至 2023年11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纸质投标文件邮寄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开标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莞太路金马大厦八楼8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桥头医院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工业路43号
联系方式:81037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0769-23663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祥福
电话:0769-23663761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


相关附件:

东莞桥头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招标文件(2023111403).zip
资格条件承诺函.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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