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3、建阳区潭城街道宝山路15号94号店招租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NP2024DF10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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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3、建阳区潭城街道宝山路15号94号店招租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南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46,5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4-10-12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低于6个月租金(保证金不计息)。 2.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产转租转让。 3.租赁标的房产以实际现状为准,若需水电增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1租赁标的一至标的五产权归属南平市林业实验林场有限公司,承租方应于成交公示期满后,按成交价标准缴足履约保证金,并与出租方、产权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安全责任书》; 4.2租赁标的六至标的七及标的十三至标的十八承租方应于成交公示期满后,按成交价标准缴足履约保证金,并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安全责任书》; 4.2租赁标的八至标的九产权归属南平创丰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承租方应于成交公示期满后,按成交价标准缴足履约保证金,并与出租方、产权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安全责任书》; 4.3租赁标的十至标的十二产权归属福建省南平市蔬菜食杂公司,承租方应于成交公示期满后,按成交价标准缴足履约保证金,并与出租方、产权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安全责任书》; 4.4租赁标的十九产权归属平绿发集团有限公司,承租方应于成交公示期满后,按成交价标准缴足履约保证金,并与出租方、产权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安全责任书》; 4.5租赁标的二十产权归属南平市绿发国有林场,承租方应于成交公示期满后,按成交价标准缴足履约保证金,并与出租方、产权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安全责任书》; 4.6租赁标的二十一产权归属福建省鑫林海林业规划发展有限公司,承租方应于成交公示期满后,按成交价标准缴足履约保证金,并与出租方、产权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安全责任书》; 5.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现有房屋建筑结构。 6.租赁标的二十租赁场地外扩的59.57㎡,需重新砌墙粉刷及中央空调管道分割封堵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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