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某安全装置教学实习室建设开标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77.9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090600111
预算金额77.9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邢思奇18361356016
中标公司金点国际展览(北京)有限公司77.9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3090600111
项目名称: 某安全装置教学实习室建设
建设单位:某部
中标人信息
某安全装置教学实习室建设
其他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2023-JK22-F1037二、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日14:30 三、评标结果: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办法,经5人评标专家组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金点国际展览(北京)有限公司,投标金额779193.68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恒洋博艺展览有限公司,投标金额764915.03元;第三中标候选人:纤手(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标金额772148.53元。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署名书面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间结束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四、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3个工作日。五、质疑渠道: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六、提出质疑方式: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6.提出质疑的日期;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相关费用: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七、联系方式1.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办公楼A座21楼 联系人:邢思奇 联系方式:183613560162.招标人: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方式:0516-82371074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某部
地址:
某部
联系人:
李助理
电话:
82371075/82371074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办公楼A座21楼
联系人:
邢思奇
电话:
18361356016
电子邮件:
1243483844@qq.com详情请下载附件!
项目名称: 某安全装置教学实习室建设
建设单位:某部
中标人信息
某安全装置教学实习室建设
中标人 | 中标价格 |
金点国际展览(北京)有限公司 | 77.919368 万元 |
其他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2023-JK22-F1037二、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日14:30 三、评标结果: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办法,经5人评标专家组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金点国际展览(北京)有限公司,投标金额779193.68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恒洋博艺展览有限公司,投标金额764915.03元;第三中标候选人:纤手(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标金额772148.53元。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署名书面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间结束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四、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3个工作日。五、质疑渠道: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六、提出质疑方式: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6.提出质疑的日期;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相关费用: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七、联系方式1.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办公楼A座21楼 联系人:邢思奇 联系方式:183613560162.招标人: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方式:0516-82371074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某部
地址:
某部
联系人:
李助理
电话:
82371075/82371074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办公楼A座21楼
联系人:
邢思奇
电话:
18361356016
电子邮件:
1243483844@qq.com详情请下载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