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广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伊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采购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0
金额
277.26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222hw20243644
预算金额277.26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1920450260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0451-8720029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3
公告正文

黑龙江广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伊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广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伊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采购项目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广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伊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HW20243644     

1.3 人:黑龙江广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采购预算:2772600元(含税、运输、安装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视频交换共享平台、云存储管理软件、智能应用调度系统、图像信息智能应用平台、数据级联模块、云计算服务器、智能分析服务器、感知大数据服务器、图片云存储、机柜、框式交换机、集控探针系统、集中监控管理系统、安全数据交换系统、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防火墙,详见采购需求

2.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次日起30日内供货

2.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付款方式:采取背靠背的付款方式,用户在1期签订合同后支付比例40%,2期是设备安装测试后支付比例40%,3期货物安装、对接、调试、终验合格并签署质量保证期限承诺书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在收到用户付款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按比例付款(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质保期:提供硬件三年、软件两年的质保时限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须承诺所供产品均为原装正品(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9日9:00至2024年11月12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50000元(大写:伍万圆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7:00

6.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

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资格审查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9:00

7.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3日9:00

7.3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19204502601@163.com

7.4响应文件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响应文件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响应文件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8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供应商

采购人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9.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一次报价)

9.2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002024年11月13日15:00

9.3    他:详见采购文件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11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3、异议

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14、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广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399号 

联系人:先生  

电话:19204502601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系人:赵先生、杨女士

电话:0451-87200297、87200192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7200259

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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