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宜化五彩湾新城配套生活区一期、二期安*监控项目(EPC)招标公告
金额
39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晓磊
标书截止时间2022/0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08
公告正文

新疆宜化五彩湾新城配套生活区一期、二期安*监控项目(EPC)招标公告

  新疆宜化五彩湾新城配套生活区一期、二期安*监控项目(EPC),招标人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投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新疆宜化五彩湾新城配套生活区一期、二期安*监控项目(EPC)

项目规模:覆盖新疆宜化五彩湾新城配套生活区全区(一期、二期)信息化建设,包括设备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人行道闸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车辆管理系统、消控机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

项目地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日历日)内完成。

计划投资额:39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蓝图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与咨询,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或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建筑安装工程建造、建筑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和义务等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资质:

1.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x)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4、业绩要求:施工业绩: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等印证资料,且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

设计业绩: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5、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注册;且该项目总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注册;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若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6、信誉要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有效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

9、投标人需承诺不参与围标串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2月16日10:00-2022年2月22日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要求及购买招标文件递交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资质证书原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施工单位提供)、区外投标单位提供经备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为进疆备案登记册的已备案人员)、项目总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施工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信用中国”网查询截图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进入“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保存完整网页截图)、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原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携带以上全部资料原件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二套留存,以上全部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3、投标保证金:7万元。

4、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限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委托书原件,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缴纳保证金凭证加盖公章到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并以此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保证金咨询电话:0994-2228090。

账户单位: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账号:513010100100262490 行号:309885003010

6、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8日11:30

8、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开标地址: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8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中国昌吉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伟电话:18690325070

招标代理: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晓磊联系电话:0994-2283321 1320994051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