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海宁市已创标县级河道、圩区堤防白蚁防治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dcg2024025
预算金额41.17万元
招标公司海宁市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徐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冰娜13456261341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浙江瀚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ZDCG2024025
二、项目名称:海宁市已创标县级河道、圩区堤防白蚁防治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国伟,徐飞燕(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宋永峰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176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宁市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海宁市海昌路2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67325371
质疑联系人:夏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87290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州街道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冰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56261341
质疑联系人:俞晓玲
质疑联系方式:0573-872350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宁市财政局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336号
传 真: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
附件信息:
附件.docx
15.5K
推荐意见.pdf
2.7M
定稿ZDCG2024025海宁市已创标县级河道、圩区堤防白蚁防治(磋商-推荐-预留).pdf
483.9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464.0K
二、项目名称:海宁市已创标县级河道、圩区堤防白蚁防治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411760(元) | 浙江瀚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庆丰北路900号东兴生活广场5幢504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海宁市已创标县级河道、圩区堤防白蚁防治 | 海宁市已创标县级河道、圩区堤防白蚁防治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国伟,徐飞燕(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宋永峰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瀚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60.5 | 59.7 | 61.5 | 60.57 | 29.87 | 90.44 |
1 | 浙江好益特有害生物防治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57.0 | 58.6 | 58.5 | 58.03 | 29.57 | 87.6 |
1 | 杭州双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55.0 | 41.0 | 48.5 | 48.17 | 30.0 | 78.17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176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宁市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海宁市海昌路2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67325371
质疑联系人:夏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87290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州街道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冰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56261341
质疑联系人:俞晓玲
质疑联系方式:0573-872350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宁市财政局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336号
传 真: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
附件信息: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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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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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ZDCG2024025海宁市已创标县级河道、圩区堤防白蚁防治(磋商-推荐-预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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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464.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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