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文化工作者劳务外包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文化工作者劳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需配备文化业务工作人员4人,旨在承担文化业务宣传、文化站日常开放和运作、图书管理、镇村文体活动组织等公共文化业务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提供劳务外包服务。
2.服务要求:
(1)外包服务人员要求:
工作职责
人员要求
1.在区公共事业局及文化站领导下做好文化业务宣传工作;
2.具体负责文化站的日常开放、运作工作;做好接待群众、设备调试、维护、图书管理、安全等工作;
3.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抓好活动组织工作;
4.具体指导和督促各下辖行政村开展文化工作;
5.负责监督辖区内的文化市场,配合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的普查和保护工作;
6.完成区公共事业局和文化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1.学历学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要求:与工作相关的各类专业,具体以甲方后续提供的岗位表专业要求为准。
3.应无违法犯罪或违反计划生育记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素质要求
 

(2)投标人自主招用及管理外包服务工作人员,组成较为稳定的外包专项服务团队,确保本合同外包服务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为外包服务工作人员依法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在外包服务工作人员的聘用、辞退、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奖惩、劳动保护等事项上依法保证外包服务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为外包服务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保持外包服务工作人员的稳定性。
(3)根据采购人服务要求,教育、督促、管理外包服务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外包服务工作任务,遵守各项服务规范和服务要求,以确保各项外包服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4)根据采购人要求,出具人员招募方案,具体包括人员岗位数量、招募条件、考试及面试推进计划;按照招募计划进行招募,进行初选、笔试及面试考核工作,确保采购人需求得到满足;做好人员招募过程中的各项痕迹管理工作,确保整个过程公平、公开、公正;协助做好新入职人员的入职培训工作,提升人员对未来工作的了解及掌握。同时对落选人员进行后期处理工作。
(5)定期对人员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同时做好痕迹保留及情况汇报,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励;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福利保障服务,按规定发放各类福利服务。
(6)与外包服务工作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时,投标人应直接与外包服务工作人员协商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处理好纠纷,以免影响甲方的外包服务工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2.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合同金额1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配置相应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限一人)必须为自有员工,需同时具有:①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资格证书,1年服务期内,服务公司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确需更换应当经采购人同意且提前安排熟悉本项目的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报价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3.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4.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8月 30日上午9:00至2023年9月5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ggsyj_wt@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5.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6.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方式: 0755-22101097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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