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18批集中招标重新招标(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nyzc-2024-07-01-799-2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姝024-2310070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巍增010-569953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 18 批集中招标
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所属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2.2 招标范围
1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
招标公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国 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官方网站(https://ebid.espic.com.cn),注册账号并下载【电能 e 招采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客户端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0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08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 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4 招标文件购买和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
3
招标公告
登录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发票信 息等待审核通过)→在下载中心下载【电能 e 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扫码登录/用户名登 录→查看招标公告→支付标书费(微信在线支付)→下载查看招标文件。
扫码签章 APP 办理: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手机 APP 办理数字证书,完成扫码登录、电子签章及加解密等工作,投标人需通过苹果 AppStore、安卓应用商店下载 ‘数智签 APP’。按照要求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企业注册及企业关系建立、按照要求购买 证书、单位签章制作等操作。(已在“中招互连 APP”上办理证书且证书仍在有效期内的投 标人仍然可以继续使用“中招互连 APP”)。
在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上操作时遇到包括系统使用和投标管家客户端使用等技术问 题,请拨打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支持电话:010-56995650 转 1 或 400-810-7799 转 1。供应商注册审核问题支持电话:4008107799/010-56995650(一个工作日内一般均会完 成审核)。
(2)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3)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在线支付成功后,登录投标管家工具,进入招标项目在“招标→招 标文件”处即可查看和导出招标文件,或进入“投标→投标响应”会自动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澄清
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请登录投标管家并进入招标项目,在“澄清疑问→我的问题”页面进行提问和查看。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 19: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4
招标公告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各投标人参加在线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 智签"手机 APP,在电能 e 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中参与开标或查看开标结果(注:参加开标 时请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同一代表的"数智签"手机 APP 及账号参与开标解密工作)。6.2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不接收逾期传输的投标文件。
6.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力设备 信息网(www.cpeinet.com.cn)和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https://ebid.espic.com.cn)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本招标工作,如有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二路 8-1 号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刘姝
电 话:024-23100708
电子邮件:liushu@spi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冯巍增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 32 号
邮 编:100080
5
招标公告
联 系 人:冯巍增
电 话:010-56995331
电子邮件(主要联系方式):
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支持
电 话:010-56995650 转 1 或 400-810-7799 转 1
(签名) (盖章)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6
序 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 求/交货地点及交 货期 | 招标信息 服务费 (元) |
1. | DNYZC-202 4-07-01-7 99-15 | 标段 15:朝阳 供 热 分 公 司 2024 年西次 主线高温水管 网补偿器改造 工程 | 本工程包括朝阳供热分公司 2024 年西次主线高 温水管网补偿器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高温水管 网的管道、补偿器等供热设备设施的的拆卸和安 装、道路切割、路面拆除、挖沟、回填、焊口探 伤等。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 1.对西次主线原补偿器全部拆除,安装高温水网 DN700 补偿器 19 台,DN600 补偿器 6 台。 2.废旧物资回收至招标方指定位置。 3.招标方只提供补偿器图纸,投标方负责补偿器 实际位置定点,发生的额外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 2024 年 8 月 31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具体工期以签 订合同为准)。 | 1000 |
序 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 求/交货地点及交 货期 | 招标信息 服务费 (元) |
4.中标单位进行城市道路施工时,须按照城市道 路设施管理部门及发包方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 志、围挡。安全警示标志、围挡按照城市道路设 施管理部门规定统一样式。中标单位自制的安全 警示标志、围挡必须符合要求,发生的费用由中 标单位承担。 5.投标人负责内、外部施工手续办理及对外联系 工作,市政路面破除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其余发 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
2. | DNYZC-202 4-07-01-7 99-29 | 标段 29:抚电 能 源 分 公 司 2024-2027 年 本溪电站服务 交通客车租赁 | 投标人提供 1 辆 33 座客车,车身总高度不超过 3.3 米(因交通线路受限),用于交通车辆,早、下午送、接本溪电站服务工作人员,使用时间为 每周一至周日,休息日及节假日不休息。交通客 车按本溪电站服务人员运行倒班频次,每天往返 2 次。出发地点由辽宁省抚顺市抚电能源分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本溪热电分公司往返,具体行车线 路见附件。如有特殊需要加减车次,甲方提前通 知乙方,乙方及时安排车辆。 | 本项目计划工期 2024 年 8 月 31 日 至 2027 年 8 月 30 日,具体服务日期 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每年发包方根据 考评结果确定下年 合同的续签)。服 务期限为三年,合 同一年一签,固定 总价,每年进行考 核,考核合格后下 一年度续签,否则 招标方有权终止合 同,续签费用依据 第一年费用执行。 如甲方本溪电站服 务项目合同终止,随即本交通客车租 赁项目终止。 | 1000 |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标段 15:朝阳 供 热 分 公 司 2024 年西次 主线高温水管 网补偿器改造 工程 |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 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 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集 团公司、东北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东北公司承包商安全管 理“黑名单”。 (二)专项资格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机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 GB2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具 |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 5 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 ||
2. | 标段 29:抚电 能 源 分 公 司 2024-2027 年 本溪电站服务 交通客车租赁 |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 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 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集 团公司、东北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东北公司承包商安全管 理“黑名单”。 (二)专项资格条件: 近 5 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范围页、盖章页等主要页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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