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湖洋中型灌区节水配套与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8230801100317001
各投标人:
上杭县湖洋中型灌区节水配套与改造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保证金补充说明如下:
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对无失信记录企业给予减免,即“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应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格材料提供“无失信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虚假承诺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且应补缴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当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或中标人应当在收到补缴投标保证金通知后15天内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补缴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80000万元人民币。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二、项目经理职称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改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备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第2.2条不可竞争金额 C值改为“440823元”。
四、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预算书)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请投标人登录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自行下载,2024年3月25日发布的招标控制价相关材料作废。
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均作相应修改,若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一)有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 标 人:上杭县湖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