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眉同城共建-彭山区域城市品质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4222019000389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先生028-38109839
标书截止时间2019/10/22
投标截止时间2019/10/28
公告正文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眉同城共建-彭山区域城市品质提升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4222019000389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0-15 15:34 |
采购人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眉山市彭溪镇鹏利街西段20号,联系方式:张女士,028-3762193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中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华地恒通沃尔玛写字楼一栋一单元8楼802号,联系方式:袁先生,028-38109839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袁先生,电话:028-38109839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7.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9.按照本项目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盖鲜章);(2)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盖鲜章)(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四选一) ;(3)承诺及声明(承诺内容包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5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强制性要求 的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盖鲜章,如有);(5)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6)供应商是否按照本项目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10-16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10-22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华地恒通沃尔玛写字楼一栋一单元8楼802号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5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华地恒通沃尔玛写字楼一栋一单元8楼802号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10-28 14: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10-28 14: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华地恒通沃尔玛写字楼一栋一单元8楼802号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10-28 14: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华地恒通沃尔玛写字楼一栋一单元8楼802号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 额:5000元(磋商保证金收取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交款方式:供应商应在2019年10月27日12: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或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鼓励采用保函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对逾期未交纳或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权利。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提交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收款单位:四川中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东坡支行。 银行账号:2313399209200003563。 |
预算金额(元) | 400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证券服务 |
行业划分 | J6711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办和彭溪街道办,详细情况如下: 1、高铁片区:共计875亩; 2、集关社区3、6社灵石路,面积约66亩; 3、集关社区1、2社,面积约91.5亩; 4、城西十四组,面积162亩; 5、城西社区仁慈二队约52亩; 6、城西社区仁慈二队城西社区五湖水泥厂、建设路周边片区项目合并整体开发,面积98亩; 7、城西社区龙潭路以北张纲路及城西社区张纲路,面积约为220.9亩; 8、城中社区城中市场、花巷,面积约19.6亩; 9、城中社区宋家大院面积约6.7亩; 10、城中社区公园西路,改造面积2.6亩; 11、城中社区公园东路:改造面积26亩; 12、城东社区:面积约75亩; 13、东红社区:面积共计约280亩; 14、南星社区高朋苑:面积10亩; 15、蔡山农贸市场:面积约11亩; 16、蔡山社区5、6队:面积约50亩; 17、龙门桥:面积约200亩; 18、火车站站前广场:面积约104亩; 19、彭祖广场改造:风貌改造面积11亩。 20、老旧小区改造 21、市政道路 22、城市绿化工程 项目涉及拆迁安置及城区风貌改造。改造后修建安置房、商业用房、停车场等相关配套商业设施。本项目改造眉山市彭山区旧城面积2361.3亩,安置1650户,涉及4950人。修建住房544500平方米.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二、服务内容 投标人根据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债务信息披露机制的要求以及省级政府对专项债券申报及发行的要求和对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要求等,作为第三方提供如下专项债券咨询服务: 1)政府专项债券申报项目梳理及论证 对拟申报发行债券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从专业角度协助采购人科学制定债券发行计划,提高地方政府债劵管理专业化程度和风险防范。 2)政府专项债券申报项目立项指导、发债咨询 指导采购人完成项目立项手续及发债前期准备资料,如编制出具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资本金来源证明、明确项目申报主体、实施主体及项目建设、运营主体和申报/ 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其他所需资料等。 3)编制出具专项债券申报资料 牵头协调编制出具《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和募投情况说明等。 ①融资平衡实施方案 对采购人发行的专项债券,提供编制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实施方案或募集资金支出安排及预期偿债资金来源平衡实施方案。 ②财务评估报告 对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实施方案或募集资金支出安排及预期偿债资金来源平衡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出具财务评估报告。 ③法律意见书 协调律师事务所确保债券发行实施方案符合财政部相关规范性要求;就债券发行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确保债券发行管理合法合规,出具法律意见书。 ④募投情况说明 按照省厅要求提供政府专项债券申报项目的募投情况说明。 三、付款方式 完成所有成果付款至合同金额的80%,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付剩余的20%。 四、服务期限 2019年10月30日前提交书面及电子版 |
其它补充事宜 | / |
备注 | 1、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3、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PPP项目标识 | 否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