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运河文化研学基地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86.4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运河文化研学基地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绍兴市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运河文化研学基地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于2024年9月20日在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自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23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绍兴市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运河文化研学基地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于2024年9月20日在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 | 得分 |
杭州禾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864576 | 谷海宁 | 88.23 |
公示期限自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23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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