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核汇能2023-2024年海南省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检验施工许可箱变临时用地启动验收报告供货辅助工程施工用水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编制工程施工准备试验环评手续接入数据剩余材料运输检查测试基础资料收集光伏组件现场隐裂检测备品备件设备材料临时堆场职业卫生项目工程保险培训勘察设计整套启动并网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对外协调安装工程通信故障检测线路工程并网柜相关评审水保验收分布式光伏电站屋顶资源的筛查售后服务光伏电站工程纠纷的处理配合发包人出具相关手续办理所需图纸档案验收安全稳定运行确户单体调试爬梯电磁辐射工程检查质监验收技术协议签订支架手机APP环境保护消缺消防验收二次倒运初步设计并网安全性评价屋顶修复分布式光伏配电室屋顶详细勘察规划许可总体方案布置竣工图编制设计变更职业健康设计交底检修通道建筑防护围栏电缆沟进场道路加固整套系统启动分系统试运设计总结照明防排水保管检测评估达标投产考核验收建设管理光伏场区防水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绿化恢复总平面布置设计接口其它相关服务数据统计分析安全设施验收设计联络除锈现场踏勘竣工验收达设计值投产全站全容量并网可靠性试运行EPC总承包施工用电现场服务防雷接地网络安全及等保测评复核检查逆变器卸货并网接入性能保证屋面改造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5/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rr-2022-zb2-zb-016-4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萌010-5356109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岳010-5310581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9
公告正文
中核汇能2023-2024年海南省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集中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2023-2024年海南省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集中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核汇能(海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41。
2.2项目名称:中核汇能2023-2024年海南省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集中采购。
2.3项目概况:
目前中核汇能(海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海南省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正处于快速推进阶段,项目地点包括昌江、澄迈、定安、海口、琼海及文昌等城市,项目平均建设周期2~3个月,为满足海南省各项目工程的顺利推进,实现快速建成与并网,故对海南省内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统筹规划,实施集中采购招标。本次集中采购计划建设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约500MWp。
本次采购为框架采购,通过本次招标确定入围单位数量不多于3家。入围单位将有资格承揽中核汇能2023-2024年海南省分布式光伏电站目工程,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中核汇能(海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代为管理的公司和下属项目公司签订具体项目合同,最终建设地点、项目装机容量等相关条件以项目实际落地情况为准。
    2.4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所涉及的项目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承包人负责光伏电站建设工程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手续、职业卫生、安全设施、防雷、消防等政府主管及电网公司要求的所有手续办理(若有)。
(2)具体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屋顶详细勘察、总体方案布置(总平面布置)、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编制及技术协议签订、初步设计(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并承担审查费用)、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以及其它相关服务(如设计接口、设计联络、现场服务、设计交底、工程检查及验收、相关评审、编制设计总结,以及配合发包人出具相关手续办理所需图纸)等。
(3)协助发包人完成屋顶资源的筛查,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及基础资料收集,完成所涉及居民屋顶的确户工作,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和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并出具报告,施工过程涉及的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
(4)具体工程施工准备(包含必要的检修通道、爬梯、防护围栏、防排水、照明等工程及原有配电室、电缆沟等必要改造工程,原有屋顶必要的加固、除锈、防水等处理)、调试、验收全过程协调、临时用地、绿化恢复、屋顶修复、进场道路及各项验收。
(5)具体工程的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场区、线路工程、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屋面改造、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及与工程相关的协调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网络安全及等保测评、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设施验收、消防验收、电磁辐射、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如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6)具体工程涉及的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组件、逆变器等,其他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以具体项目工程实际情况为准)外的全部项目所需设备、系统及相应备品备件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支架、箱变、并网柜、电缆等)、安装、检验、试验(含特殊试验)及检查测试(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组件现场隐裂检测等政府及电网要求的检测项目)、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7)负责具体工程中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发包人提供的设备)的卸货、场内运输(含二次倒运)、保管、管理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
(8)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等。
(9)办理并网接入等手续。
(10)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11)负责分布式光伏数据统计分析、故障检测、手机 APP等功能接入发包人既有集控中心平台,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发包人原有系统要求,项目竣工验收之后,由承包人转让给发包人继续使用。
(12)框架协议书中规定的承包人其他工作。
详细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海南省。具体建设地点以各项目实际落地情况为准。
2.6 计划工期:各建设项目的计划总工期均为30~6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正式上线运营),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应至少具有5个装机容量在20MW(含)以上光伏电站工程或项目管理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且担任过至少1个装机容量20MWp(含)以上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至少1个装机容量20MWp(含)以上光伏电站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并且在与项目业主签订具体建设项目合同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5月26日起至2023年6月2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brr.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more)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 →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chinabrr.com)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层
联系人:张萌
电话:010-5356109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邱岳、阎旭东、李桐
电话:010-53105813/010-53105833
电子邮件:chinabrr04@163.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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