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监管服务中心2022年城市道路桥梁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金额
633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433
预算金额633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女士131118812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城市道路桥梁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监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成都市 公告时间 2022年11月18日 10:19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16日 更正日期 2022年11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3111881257
采购单位 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监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一段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8-86911721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11188125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4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城市道路桥梁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第八章部分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封面”中项目名称:现更正为“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监管服务中心2022年城市道路桥梁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二、原招标文件第八章“四、合同计量与支付”“4.3.1付款周期”“(1)日常维护费用付款”

①日常维护费用按月支付进度款,维修清单内项目按80%支付,维修清单外项目按60%支付,具体费用计算如下:

每月日常维护费进度款支付金额=【该月道路桥梁设施实际巡查总面积×道路桥梁巡查合同单价×巡查次数+∑(经甲方确认的维修工程量×合同综合单价)】×日常维护费用计费比例×80%+经甲方确认的维修清单外项目维修报审价×日常维护费用计费比例×60%-日常考核扣款。

日常维护费用尾款原则上每季度支付一次。

日常维护费用按季度报甲方进行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按要求提供付款资料及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十五日内拨付每季度日常维护费用尾款。

每季度日常维护费用尾款=∑(每月日常维护费用结算审核金额×每月计费比例-每月日常考核扣款)-该季度已支付的日常维护进度款总金额

现更正为:

①每月日常维护费进度款支付金额=【该月道路桥梁设施实际巡查总面积×道路桥梁巡查合同单价×巡查次数+∑(经甲方确认的维修工程量×合同综合单价)】×日常维护费用计费比例×80%+经甲方确认的维修清单外项目维修报审价×日常维护费用计费比例×60%-日常考核扣款。 日常维护费用尾款原则上每季度支付一次。

日常维护费用按季度报甲方进行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按要求提供付款资料及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十五日内拨付每季度日常维护费用尾款。

每季度日常维护费用尾款=∑(每月日常维护费用结算审核金额×每月计费比例-每月日常考核扣款)-该季度已支付的日常维护进度款总金额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预算:人民币6330万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6330万元/年;统一单价结算率最高限价:100%。

说明:

(1)本次投标报价为统一单价结算率,投标人依据《市管城市道路桥梁日常维护服务项目综合单价控制价》(详见附件)进行报价。

(2)合同执行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控制价×统一单价结算率。统一单价结算率=1-优惠率,例如:优惠率为15%,统一单价结算率则为1-15%=85%,如道路修复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1000元/㎡,该项的合同单价:1000×85%=850元/㎡。(以上数据仅为讲解说明,没有实际参考价值。)

(3)合同签订金额为最高限价金额,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不能超过最高限价。

(4)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统一单价结算率限价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采购品目: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供应商投诉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采购计划号:51010022210200005303[2022]03244;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监管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一段9号

联系方式:028-86911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131118812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13111881257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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