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自购物资(粉煤灰、矿粉)招标公告
编号:CR23J1GS-HNTFGS-2018-02
1、招标条件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原名称为:日照市铁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成立于2017年07月25日,位于日照市南湖工业园,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南临335省道,北临山海路,交通便捷。注册资金2000万元,具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运输和泵送等业务。目前拥有HZS150、HZS100Q混凝土生产线各1条,ZL50装载机2台,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12台、混凝土输送泵车1台及其它相配套设备,固定资产原值1200万元。年产商品混凝土15万M3。本次招标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为确保本公司商砼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粉煤灰、矿粉等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 已建主要工程项目: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参与了荣安水木清华小区、中央绿城、兴业新瑞花园、兴业金海花园二期、裕升国际花园、湖西头安置楼、金阳农贸市场、西城华府、相家庄安置楼、海曲明珠、测绘院商务楼、金桂园小区、五莲公安局办公楼、五莲晟业大厦、公路局613、龙山立交、204改造、鲁南监狱、花海帝景、东辰双和园、兴业东兴花园、蓝天尚东区、许家楼安置楼、京泰盘龙湾等多个项目的商品混凝土供应,累计供送商品混凝土80余万方。
在建主要工程项目:西湖中小学教学楼、五月花城安置楼、马陵水厂、城建花园续建小区、锦绣佳苑小区、机场搬迁安置楼、合村安置区、新兴社区、乡村网格化地面硬化等项目。已签合同混凝土计划量在10万立方。
2.2招标内容:招标物资一览表(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粉煤灰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经营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其代理的产品生产厂商须满足招标人对生产厂商的要求。
3.1.2、生产能力:生产厂商粉煤灰年生产能力达到50000吨及以上,能生产Ⅰ级和Ⅱ级粉煤灰。代理商须由粉煤灰生产厂商(或电厂)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3.1.3、质量保证:生产厂商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权威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3.1.4、财务能力:生产厂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5、供货业绩:提供本次招标产品2015年以来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提供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生产厂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投标人需提供用户服务评价意见。
3.1.6、履约信用: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未出现违约及被监管部门通报等情况。
3.1.7、近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1.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2 矿粉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经营范围: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其代理的产品生产商须满足招标人对生产厂商的要求。
3.2.2、生产服务能力:年生产能力50000吨以上,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合格生产商,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
3.2.3、质量保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须获得有效的投标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的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3.2.4、财务能力:生产厂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2.5、供货业绩:投标人2015年以来的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资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提供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室)。
3.2.6、履约信用: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未出现违约及被监管部门通报等情况。近两年在国家、省市大中型工程项目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通报或清除出山东省、日照市建设市场或在日照市建委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被列入日照市、中国铁建、中国铁路总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名单内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2.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4、招标方式
4.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招标安排
5.1、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8年7月 21日至2018年7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
公告方式: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r23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http://www.crcchc.com/zthcw/)、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cms/index?ran=0.32190151326248984)上发布。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29日(8: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正常上班。
5.3、购买须知: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800元,如要对两个包件进行投标则需要购买两份招标文件,购买标书时备注“招投标咨询服务费”,并备注相应的包件号。招标文件以网银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款项到账后两天内)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
如需纸质版,现场购买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1份购买招标文件(如购买电子版,请把上述资料扫描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5.4、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书面通知各投标人。
5.5、投标文件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年8月14日上午8:00-10:00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没有按条件密封或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时间:2018年 8月14日上午10:00。
6.2、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南湖工业园北湖路1号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届时欢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南湖工业园北湖路1号
联系人:申经理
电话:18106333611
电子邮箱:980212826@qq.com
343388715@qq.com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东港支行
账 号:37050171600800000205
8.监督人信息: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案件监察室 02868311263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和效能监察室
02868311291 02868311213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02868311075 02868311078
在投标人报名期间,若招标人故意排除潜在投标人,可向监督人举报。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2018年7月20日
附表:招标物资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交货状态及条件
收货人
备注
1
FMH01
粉煤灰
Ⅰ级
吨
8000
2018年8月到2019年8月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南湖站
符合国家各项技术、质量指标,工地验收交货
产地:山东省日照市
Ⅱ级
500
2
KF01
矿粉
S95
6000
此表为招标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招标人签认的工地收料单数量为准。招标人有权对订货数量做出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但保持单价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