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消防报警系统设备更换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H19-W3047)(第1包)
金额
91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h19-w3047
预算金额9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消防报警系统设备更换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消防报警系统设备更换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H19-W3047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消防报警系统设备更换

 

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签订后60日内

上海市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谈判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2.项目预算: 91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7 31日至8 6 日,每日上午9: 00 11 : 00 ,下午 14 : 30 16 : 0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线上申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需提供军采网截图。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8.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9.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798775121@qq.com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4 8 20 9 0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 8 20 10 00 分。

(三)报价地点: 上海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4 8 20 14 30 分。

(二)谈判地点: 上海市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 8 7 830

(二)踏勘地点: 上海市

(三)联系人: 贺助理

(四)联系电话: 021-81870646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贺助理、王助理

办公电话:  021-81870646

移动电话:  13262243936

    址: 上海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孙助理 

办公电话: 021-81870528

移动电话: 1866167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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