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房建公寓段海口生活一体化区附属设施改造
施工总价承包竞争性磋商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KFJ-2024-00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海口生活一体化区附属设施改造,采购人为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房建公寓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该项目已具备二次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总价承包竞争性磋商二次采购。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新建机动车停车位30个;新建非机动车停车棚100m2等。
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 计划工期
建设总工期40天。
2.3采购范围
海口生活一体化区附属设施改造,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工程施工重难点工程
无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谈判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谈判响应人近3年(2021年3月~2024年3月)具有建筑工程或类似施工业绩。已竣工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其中谈判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建筑工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良好的执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总工程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至少 2 年,主管项目技术工作1 年以上。
3.2谈判响应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合作履约记录。
3.3其他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4)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而处于停标处罚期内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而处于停标处罚期内的。
(5)谈判响应人及谈判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谈判文件之日起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4.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限制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办建设〔2018〕122号),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进行以下限制:
3.4.1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被记录为严重失信行为的当事人在公布期限内参加投标的,每项严重失信行为扣减10分,直接在汇总得分中扣除。
3.4.2谈判响应人为依据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规定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的,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失信被执行人等在公布期限内参加投标的,每项失信行为扣减3分,直接在汇总得分中扣除。
3.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6各谈判响应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谈判。
3.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竞争性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的时间:2024年5 月13日至2024年 5月17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谈判响应人在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凭证、相关联系人联系方式。审核确认后为报名成功并提供谈判文件。
4.2 谈判文件每标段售价¥ 300 元,采用银行汇款,售后不退。谈判响应人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网汇至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房建公寓段账号(不接受个人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采购编号及购买标段号。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房建公寓段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美兰支行
开户名称: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房建公寓段
账 号:46050100253600000478
4.3 本次采购不接受邮购谈判文件。
4.4 原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如继续参加本次投标,请于本次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带齐相关资料到海口房建公寓段免费更换谈判文件。
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8:30 分至2024年5月24日 9:00 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4日 9:00 分,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办石塔东路68号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房建公寓段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房建公寓段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办石塔东路68号
联系人: 陈工
电话:0898-31923788 13976862522
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房建公寓段
2024年5月11日
附件1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1 |
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 |
业绩要求 |
谈判响应人近3年(2021年3月-2024年3月)具有1项及以上建筑工程或类似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 |
3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4 |
信誉要求 |
近三年(2021年3月-2024年3月)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21年3月-2024年3月)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在确定竞争性谈判响应人并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潜在谈判响应人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谈判响应人需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2023年3月~2024年3月)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谈判响应人需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 未在广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
附件2 谈判响应人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谈判响应人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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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构设置要求 |
现场应设置项目经理部。 具体要求:机构组织健全,具有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先进的管理模式和办公手段,独立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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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员数量要求 |
项目经理部设置项目经理 1人,总工程师 1人,财务负责人1人,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试验负责人0人其他要求:其他人员自行配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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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员岗位要求 |
项目经理1人 |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建筑工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1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良好的执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
总工程师1人 |
总工程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至少 2 年,主管项目技术工作1 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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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1人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初级会计师及以上 职称、 2 年以上建筑工程或类似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经验,负责财务工作 1 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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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1人 |
中级及以上 职称、 2 年以上建筑工程或类似项目相关工作经验,担任项目质量负责人 1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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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1人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相关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 职称2年以上建筑工程或类似项目相关工作经验,担任项目安全负责人1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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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负责人0人 |
具有国家规定试验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5 年以上建筑工程或类似项目相关工作经验,担任项目试验负责人 3 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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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自行配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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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
√不允许分包 □主体、关键工程不分包。 分包人的资质要: 执行国铁集团相关规定 。 |
备注:1.采购人应按照不同标段要求分别提出数量要求;谈判响应人按所投各标段的要求分别配备人员,不得重复。
2.上述人员需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的复印件,同时出据社保证明原件(放入正本)。
附表3设施设备要求
设施设备要求
请参见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定,谈判响应人根据本工程特点自行填报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