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省本级】法律服务
投标剩余时间1天
金额
3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ps37000000040400120240013
预算金额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0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法律服务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00000040400120240013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00000040400120240013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3.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一)一般法律事务
1.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及咨询,提供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有关法律信息。
2.参与甲方立法文件、规范性文件的法律论证,受托起草有关政府立法项目或者规范性文件,受托开展专项立法评估。
3.协助甲方做好依法治理相关工作,包括梳理行政权责事项,梳理执法依据,审查、清理规范性文件,规范制发程序等。
4.为甲方重大决策、涉及社会稳定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和行政执法等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或者法律论证,受托开展法律风险评估。
5.受托参与处理涉及甲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为甲方有关民事、经济、行政、涉外等案件的诉讼、复议、仲裁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
7.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并协助甲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8.参与甲方招商引资、项目投融资、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企业改制、兼并、收购、破产等重大项目的尽职调查、法律论证、合同起草或审查、项目谈判等活动,代为起草或者审查有关法律文书;项目投融资、政府采购等项目的法律论证、合同起草或审查等活动,代为起草或者审查有关法律文书。
9.就甲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受贵单位委托,以第三方独立执业机构的身份进行调查,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意见。
10.列席或参加甲方的办公会、协调会等会议,就有关法律问题及时提供专业化参考意见。
(二)专项法律服务及专案代理事务
1.专项法律服务。
(1)应甲方要求,为甲方特定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重大业务谈判活动,就谈判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
(3)应甲方要求,根据现行法律,就特定项目的合法性和法律上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法律建议。
(4)应甲方要求,审查、起草、修改项目文件,指导甲方使用项目文件。
(5)为甲方改制、担保、招投标等重大事项或重大项目的论证、谈判、调查等提供法律意见或实施非诉讼法律行为。
(6)受甲方委托,就甲方相关事务或业务提供律师尽职调查。
2.专案代理事务。
涉及甲方的民事、经济、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进入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报价律师所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2.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经年检合格并连续10年以上正常营业。
3.执业律师数量、素质在行业内领先,执业律师均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执业道德。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服务律师熟悉相关法律、政策,从业经验丰富。投标人近3年有为政府、大型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
5.近三年内,在执业或经营活动中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处罚的记录,且在承办法律服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法律服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不良行为记录。
7.律师事务所指派不少于三名执业律师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律师要求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合伙人级别律师担任主办律师。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4-11-05 00:00:00至2024-11-10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 济南市舜河东街66号银座晶都国际A座3401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铭
联系方式:15763769537
项目名称:法律服务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00000040400120240013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00000040400120240013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3.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一)一般法律事务
1.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及咨询,提供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有关法律信息。
2.参与甲方立法文件、规范性文件的法律论证,受托起草有关政府立法项目或者规范性文件,受托开展专项立法评估。
3.协助甲方做好依法治理相关工作,包括梳理行政权责事项,梳理执法依据,审查、清理规范性文件,规范制发程序等。
4.为甲方重大决策、涉及社会稳定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和行政执法等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或者法律论证,受托开展法律风险评估。
5.受托参与处理涉及甲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为甲方有关民事、经济、行政、涉外等案件的诉讼、复议、仲裁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
7.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并协助甲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8.参与甲方招商引资、项目投融资、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企业改制、兼并、收购、破产等重大项目的尽职调查、法律论证、合同起草或审查、项目谈判等活动,代为起草或者审查有关法律文书;项目投融资、政府采购等项目的法律论证、合同起草或审查等活动,代为起草或者审查有关法律文书。
9.就甲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受贵单位委托,以第三方独立执业机构的身份进行调查,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意见。
10.列席或参加甲方的办公会、协调会等会议,就有关法律问题及时提供专业化参考意见。
(二)专项法律服务及专案代理事务
1.专项法律服务。
(1)应甲方要求,为甲方特定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重大业务谈判活动,就谈判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
(3)应甲方要求,根据现行法律,就特定项目的合法性和法律上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法律建议。
(4)应甲方要求,审查、起草、修改项目文件,指导甲方使用项目文件。
(5)为甲方改制、担保、招投标等重大事项或重大项目的论证、谈判、调查等提供法律意见或实施非诉讼法律行为。
(6)受甲方委托,就甲方相关事务或业务提供律师尽职调查。
2.专案代理事务。
涉及甲方的民事、经济、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进入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报价律师所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2.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经年检合格并连续10年以上正常营业。
3.执业律师数量、素质在行业内领先,执业律师均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执业道德。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服务律师熟悉相关法律、政策,从业经验丰富。投标人近3年有为政府、大型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
5.近三年内,在执业或经营活动中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处罚的记录,且在承办法律服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法律服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不良行为记录。
7.律师事务所指派不少于三名执业律师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律师要求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合伙人级别律师担任主办律师。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4-11-05 00:00:00至2024-11-10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 济南市舜河东街66号银座晶都国际A座3401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铭
联系方式:15763769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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