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龙岗区坂田街道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方案》及《龙岗区坂田街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4/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龙岗区坂田街道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方案》及《龙岗区坂田街
关于《龙岗区坂田街道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方案》及《龙岗区坂田街道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市场主体公开选择方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实施细则》、《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龙岗区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我街道组织编制了《龙岗区坂田街道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方案》及《龙岗区坂田街道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市场主体公开选择方案》,并经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物业权利人同意。现按照规定对上述两个方案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7日
相关附件:
龙岗区坂田街道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
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方案
一、城市更新概况
(一)更新单元范围
坂田街道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社区,西临五和大道,北临私宅,东邻光雅园村,南临雅园路,紧靠地铁10号线光雅园站B出口,交通便利。该更新单元范围用地面积为20818.8㎡。
(二)更新单元规划情况
本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已于2020年12月经市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1.规划土地利用情况
本次规划拆除用地面积19706.2㎡,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3614.8㎡(其中805.8平方米国有未出让的零星用地),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7204㎡(其中拆除范围内移交用地面积6897㎡),各指标详见见附件1:拆迁与开发建设用地范围图。
拆除范围内的土地贡献率为35%。
用地面积指标分布表
项目 占地面(㎡)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 20818.8
拆迁范围用地 19706.2
可开发建设用地 13614.8
其中 纳入零星用地 805.8
更新单元内移交用地面积 7204.0
拆除范围内移交用地面积 6897.0
其中 教育设施用地 6897.0
拆除范围内土地移交率 35%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次规划开发建设用地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18470㎡,其中住宅72000㎡(含出售型人才住房13680㎡),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31260㎡(含母婴室70㎡),地下商业500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0210㎡。(见附件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项目 数量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 13614.8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118470
其中 住宅(㎡) 72000(含出售型人才住房13680㎡)
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 31260(含母婴室70㎡)
地下商业建筑(㎡) 5000
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 10210
其中 6班幼儿园(㎡) 2100(占地面积1800)
其他配套设施(㎡) 8110
建筑限高(米) 满足樟坑径机场的航空限高
绿化覆盖率(%) 依据《深标》予以核定
规划居住人口(人) 2304
停车位(个) 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配建停车位按《深标》下限控制
3.保障性住房配建情况
本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内安排配建出售型人才住房13680平方米。
4.规划分期情况
本城市更新单元不分期。
5.更新单元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本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公共配套设施面积10210㎡,由实施主体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更新单元公共配套设施详见下表。
更新单元公共配套设施情况一览表
区域 序号 公建配套 建设标准
拆除重建区域 1 6班幼儿园 2100㎡ (占地1800)
2 社区管理用房 300㎡
3 社区警务室 50㎡
4 社区服务中心 400㎡
5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000㎡
6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750㎡
7 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 4610㎡
8 文化活动室 1000㎡
9 体育活动场地 占地600㎡
二、项目权属情况
(一)土地状况
本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全部为国有已出让用地19706.2㎡。(见附件3:土地权属图)
土地权属信息一览表
序号 土地类型 宗地号 面积(㎡) 权利人
1 国有已出让 G03211-1 19706.2 深圳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建筑物状况
根据建筑物产权登记情况、以及无产权登记的建筑物权利人认定情况,本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内共涉及永久性建筑50栋,总建筑面积为18724.25㎡,现状容积率为0.95,用途为住宅,权利人61户。建筑物权属信息见下表:
建筑物权属信息一览表
序号 权利人 房屋编号 建筑面积 用途
1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栋101 101.4 住宅
2 肖兰 1栋201 98.44 住宅
3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栋301 98.44 住宅
4 张伟娇 1栋401 76.32 住宅
5 郑伟彬 2栋101 101.4 住宅
6 郭敬德 2栋201 98.44 住宅
7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栋301 98.44 住宅
8 黎宏沃 2栋401 76.32 住宅
9 孟欣 3栋101 101.4 住宅
10 孟欣 3栋201 98.42 住宅
11 孟欣 3栋301 98.42 住宅
12 孟欣 3栋401 76.36 住宅
13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栋101 101.4 住宅
14 4栋201 98.44 住宅
15 赵兴泉 4栋301 98.44 住宅
16 白璇 4栋401 76.32 住宅
17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栋101 101.4 住宅
18 5栋201 98.44 住宅
19 5栋301 98.44 住宅
20 徐嫄嫣 5栋401 76.32 住宅
21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栋101 101.4 住宅
22 赵英 6栋201 98.44 住宅
23 范邦军 6栋301 98.44 住宅
24 张召祥、李银英 6栋401 76.32 住宅
25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栋101 100.8 住宅
26 唐春林、朱翠娥 7栋201 97.84 住宅
27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栋301 97.84 住宅
28 王泽碚 7栋401 75.75 住宅
29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栋101 101.4 住宅
30 8栋201 98.44 住宅
31 8栋301 98.44 住宅
32 陈振城 8栋401 76.32 住宅
33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栋101 101.4 住宅
34 9栋201 98.44 住宅
35 9栋301 98.44 住宅
36 潘春来、谢金娣 9栋401 76.32 住宅
37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栋101 101.4 住宅
38 10栋201 98.44 住宅
39 罗晖明 10栋301 98.44 住宅
40 吴穗明 10栋401 76.32 住宅
41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栋101 101.4 住宅
42 张晓英 11栋201 98.44 住宅
43 张文辉 11栋301 98.44 住宅
44 王安乐 11栋401 76.32 住宅
45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栋101 101.4 住宅
46 12栋201 98.44 住宅
47 12栋301 98.44 住宅
48 张梅玲 12栋401 76.32 住宅
49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栋101 101.4 住宅
50 13栋201 98.44 住宅
51 13栋301 98.44 住宅
52 蔄茂建 13栋401 76.32 住宅
53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栋101 101.4 住宅
54 14栋201 98.44 住宅
55 14栋301 98.44 住宅
56 14栋401 76.32 住宅
57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栋101 101.4 住宅
58 15栋201 98.44 住宅
59 15栋301 98.44 住宅
60 Huang Ming、李慧红 15栋401 76.32 住宅
61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栋101 101.4 住宅
62 刘辉 16栋201 98.44 住宅
63 南兴福 16栋301 98.44 住宅
64 李双穗 16栋401 76.32 住宅
65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栋101 101.4 住宅
66 17栋201 98.44 住宅
67 陈广祥 17栋301 98.44 住宅
68 孙敏 17栋401 76.32 住宅
69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8栋101 101.4 住宅
70 梁高训 18栋201 98.44 住宅
71 余听荣、刘红艳 18栋301 98.44 住宅
72 黄海斌 18栋401 76.32 住宅
73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19栋101 101.4 住宅
74 19栋201 98.44 住宅
75 19栋301 98.44 住宅
76 张亿浜 19栋401 76.32 住宅
77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栋101 101.4 住宅
78 20栋201 98.44 住宅
79 20栋301 98.44 住宅
80 田忠卫 20栋401 76.32 住宅
81 丁雅芬 21栋101 101.4 住宅
82 吴京武 21栋201 98.44 住宅
83 丁雅芬 21栋301 98.44 住宅
84 21栋401 76.32 住宅
85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栋101 101.4 住宅
86 22栋201 98.44 住宅
87 22栋301 98.44 住宅
88 朱丽华 22栋401 76.32 住宅
89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栋101 101.4 住宅
90 23栋201 98.44 住宅
91 23栋301 98.44 住宅
92 陈广祥 23栋401 76.32 住宅
93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4栋101 101.4 住宅
94 24栋201 98.44 住宅
95 24栋301 98.44 住宅
96 24栋401 76.32 住宅
97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5栋101 101.4 住宅
98 25栋201 98.44 住宅
99 25栋301 98.44 住宅
100 刘旭红 25栋401 76.32 住宅
101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6栋101 101.4 住宅
102 刘健 26栋201 98.44 住宅
103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6栋301 98.44 住宅
104 陈立意 26栋401 76.32 住宅
105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7栋101 101.4 住宅
106 郑琼真、郑宏波、郑宏洲 27栋201 98.44 住宅
107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7栋301 98.44 住宅
108 杨明 27栋401 76.32 住宅
109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8栋101 101.4 住宅
110 28栋201 98.44 住宅
111 28栋301 98.44 住宅
112 庾用韬、龙双玲 28栋401 76.32 住宅
113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9栋101 101.4 住宅
114 29栋201 98.44 住宅
115 29栋301 98.44 住宅
116 29栋401 76.32 住宅
117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栋101 101.4 住宅
118 30栋201 98.44 住宅
119 30栋301 98.44 住宅
120 30栋401 76.32 住宅
121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1栋101 101.4 住宅
122 孙志琴 31栋201 98.26 住宅
123 欧滨鹭 31栋301 98.26 住宅
124 巩轶夫 31栋401 76.32 住宅
125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2栋101 101.4 住宅
126 32栋201 98.26 住宅
127 卢子丽 32栋301 98.26 住宅
128 温日红 32栋401 76.32 住宅
129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3栋101 101.71 住宅
130 33栋201 98.55 住宅
131 33栋301 98.55 住宅
132 33栋401 76.53 住宅
133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4栋101 101.71 住宅
134 34栋201 98.55 住宅
135 34栋301 98.55 住宅
136 34栋401 76.53 住宅
137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5栋101 101.4 住宅
138 35栋201 98.26 住宅
139 35栋301 98.26 住宅
140 谢如己 35栋401 76.32 住宅
141 深圳赛保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36栋101 101.4 住宅
142 36栋201 98.26 住宅
143 36栋301 98.26 住宅
144 36栋401 76.32 住宅
145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7栋101 101.4 住宅
146 37栋201 98.26 住宅
147 37栋301 98.26 住宅
148 黄佳钦 37栋401 76.32 住宅
149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8栋101 101.4 住宅
150 38栋201 98.26 住宅
151 38栋301 98.26 住宅
152 梁俊杰 38栋401 76.32 住宅
153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9栋101 101.4 住宅
154 39栋201 98.26 住宅
155 39栋301 98.26 住宅
156 陈奕怀 39栋401 76.32 住宅
157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0栋101 101.4 住宅
158 40栋201 98.26 住宅
159 40栋301 98.26 住宅
160 40栋401 76.32 住宅
161 深圳赛保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41栋101 101.4 住宅
162 41栋201 98.26 住宅
163 41栋301 98.26 住宅
164 41栋401 76.32 住宅
165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2栋101 101.81 住宅
166 42栋201 98.66 住宅
167 42栋301 98.66 住宅
168 梁晓 42栋401 76.73 住宅
169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3栋101 101.4 住宅
170 43栋201 98.26 住宅
171 43栋301 98.26 住宅
172 陈奕怀 43栋401 76.32 住宅
173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4栋101 101.4 住宅
174 44栋201 98.26 住宅
175 44栋301 98.26 住宅
176 44栋401 76.32 住宅
177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5栋101 101.4 住宅
178 45栋201 98.26 住宅
179 何友红 45栋301 98.26 住宅
180 陈锦锋 45栋401 76.32 住宅
181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6栋101 101.4 住宅
182 46栋201 98.26 住宅
183 46栋301 98.26 住宅
184 陈佩璇 46栋401 76.32 住宅
185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7栋101 101.4 住宅
186 47栋201 98.26 住宅
187 47栋301 98.26 住宅
188 谢孟达 47栋401 76.32 住宅
189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8栋101 101.4 住宅
190 48栋201 98.26 住宅
191 48栋301 98.26 住宅
192 曾昭国、温日花 48栋401 76.32 住宅
193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9栋101 101.4 住宅
194 49栋201 98.26 住宅
195 49栋301 98.26 住宅
196 谢丽卿 49栋401 76.32 住宅
197 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栋101 101.4 住宅
198 50栋201 98.26 住宅
199 50栋301 98.26 住宅
200 陈振城 50栋401 76.32 住宅
三、补偿安置指导标准
(一)被搬迁房屋价值的补偿
1.产权置换标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以下产权置换标准:
取得房地产权证书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的房屋,按被搬迁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1置换回迁安置住宅套内建筑面积,若按建筑面积计算的,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1:1.2置换回迁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搬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书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记载的为准。
未取得相关建设批准文件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2.货币补偿标准
以被搬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基础,由市场主体和权利人协商确定。
(二)其它相关补偿
1.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费
选择产权置换的,回迁安置房按普通装修标准交付, 被搬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费不再补偿;选择货币补偿或者选择产权置换回迁安置房要求按毛坯交付的,市场主体与权利人协商确定被搬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费补偿价格。
2.搬迁费
按40元/平方米·次的标准给予搬迁费,选择产权置换的,搬迁费按两次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搬迁费按一次计算。
3.临时安置费
按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临时安置费。本项目过渡期限及延长过渡期限的奖罚,由市场主体及权利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搬迁房屋,不给予临时安置费。
(三)其他
经公开选择确定的市场主体与权利人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有效协议,受法律保护。
四、回迁安置房建设和交付
(一)回迁安置房的建设
1.根据前期摸底调查,拆迁范围内权利人选择产权置换情况表如下:
产权置换情况摸底表
序号 权利人 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 意向回迁房屋 建筑面积
1 所有业主 18724.25 共回迁约22469.1㎡ (按建筑面积1:1.2测算)
2.回迁安置房屋将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建设,建成后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交付标准交付。
3.回迁安置房屋与项目内建成可预售商品房屋共用公共配套设施,包括幼儿园、社区管理用房、社区警务室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二)回迁安置房的交付
1.选房原则
由市场主体和权利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
选房程序
由市场主体和权利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
回迁房面积结差
产权置换的实际面积不得少于约定面积,因误差导致超出面积在百分之三以内的,权利人可以不再支付超出面积部分的房价。
4、回迁房产权登记
本项目房屋办理初始登记后,市场主体应当及时为权利人办理回迁房屋产权登记,回迁房屋产权性质为商品性质(红本),土地使用年限以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为准。
5.回迁房办证税费承担
本项目回迁安置建筑面积不超过应补偿安置建筑面积的部分,办证税费由市场主体承担;回迁安置建筑面积大于应补偿安置建筑面积的部分,办证税费由市场主体与权利人双方协商确定。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监管措施
回迁房过渡费及回迁房建设资金监管
为保证回迁安置房按期建设及业主过渡期得到有效保障,减少及避免因过渡期租金及安置房逾期建设问题引发社会矛盾,在实施主体确定后,设立回迁过渡费及回迁房建设监管资金专账,开户单位为实施主体,由项目辖区街道办日常监管,专项用于回迁过渡费及回迁安置房建设,动态核算管理,并按进度拨付,回迁安置房竣工交付使用后,解除资金监管。
(二)工作制度
1.工作进度汇报与通报制度
项目建立汇报与通报制度,保证信息通畅的“上行下达”,项目经理部定时向坂田街道办事处汇报补偿及搬迁进展,坂田街道办事处定期向城市更新主管部门通报项目进度。
2.工作会议制度
项目建立例会与专项会议制度,对日常工作的总结回顾及布置安排实行项目经理部的周例会制,集中签约补偿期和集中搬迁期可实行日例会制,项目经理部针对各谈判组的个案疑难问题按时举行专项会议,研究指导谈判及搬迁工作。
3.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项目资料“可查可追溯”,日常会议、签约谈判记录、签约合同文档、业主提交资料等项目资料由档案组建档管理。
4.资金管理制度
项目建立及时高效的资金管理制度,对涉及补偿金提前做好预算管理,提前在搬迁补偿监管专户中预备资金,对各补偿项目支付做好资金使用计划。
六、其他
坂田街道办事处负责本方案的解释,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相关法律政策执行。本方案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物业权利人同意后实施。
附件:
1.拆迁与开发建设用地范围图
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
3.土地权属图
附件一: 拆迁与开发建设用地范围图
附件二: 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
附件三: 土地权属图
16
万底大显
园
温江第九工程公
GIC5.
7204.0mB
拆除范围内68970m)
水餐口
4
和
深圳围星丰达料有限公司
R2+C1
136148m
H
轨道0号线路示意
更新单元范围线
雅园二
开发建设用地范围线
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
移交给政府的独立用地范围线
园
国有已出让用地
G0321-1
7061
国有已出让用地
国有未出让用地
雅
产权用地
未征转用地
更新单元范围
一光
雅
园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用地代码地性质用地百秋(r)规划容积率凝划容积(m)
E=用有ms
图例
口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更新单元范围线(20818.8m)
上,一,拆除范围线(19706.0m)
开发建设用地范围线(1361.8m)
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
移交给政府的独立用地茫围线(6897.0m)
三零星用地范围线(805.8m)
文老管
城市道路用地
幼
Fc黼
社0
匚小学
「=社区警务室
匚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匚□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光雅园站
雅一
路
社区健康服务中
□□文化活动室
匚簣社区管理用房
幼幼儿园
匚社一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
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龙岗区坂田街道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龙岗区坂田街道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市场主体公开选择方案
龙岗区坂田街道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属旧住宅区改造项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龙岗区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需由辖区政府组织制定城市更新项目市场主体公开选择方案。为维护本项目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仅适用于龙岗区坂田街道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
二、项目情况
(一)现状情况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所在宗地号为G03211-1,西临五和大道,北临私宅,东邻光雅园村,南临雅园路,紧靠地铁10号线光雅园站B出口。现状建筑面积18724.25㎡,涉及住宅楼50栋,共计61户权利主体。项目位置图1如示:
图1 项目位置图
规划情况
本项目于2018年2月正式列入《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2020年12月专项规划经市规划国土委批准。本项目更新单元拆除用地面积19706.2㎡,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3614.8㎡,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18470㎡,容积率8.7。具体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如图2,表1所示:
图2 地块划分图
表1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三、工作原则
按《深圳市龙岗区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应当采取业主表决推选、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
根据2021年2月19日《关于龙岗区坂田街道石化坂田新村2021年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的公告》的决定,本项目采用业主表决推选方式确定市场主体,推选过程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
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市场主体公开选择工作由区政府主导,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指导,具体由坂田街道办实施。
(二)业主参与
石化坂田新村业主积极参与和配合项目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方案、市场主体公开选择方案(以下简称“两个方案”)的业主意见征求、市场主体公开选择等相关工作。
公开公正
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市场主体公开选择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原则,相关职能部门应秉持公正立场,规范操作,并将应公开事项向业主和社会公开。
四、市场主体
(一)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公开选择确定的市场主体,通过向坂田街道办事处备案与本项目全体权利主体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经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确认为项目实施主体,依法依规完成城市更新项目。
(二)依据《深圳市龙岗区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实施细则(试行)》,本项目市场主体报名条件如下:
1.中国境内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
2.参选主体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4.参选主体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五、市场主体公开选择流程
(一)方案起草
坂田街道办事处编制“两个方案”,方案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其他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二)草案公示
坂田街道办事处将“两个方案”在项目现场、社区办公场所公示并征求业主意见,公示期为10日。
(三)方案投票表决
公示期满后,坂田街道办事处对“两个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业主大会表决稿,业主大会的召开和投票表决按《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物业权利人业主同意后方案通过。
“两个方案”未获得业主表决通过的,由辖区街道办事处根据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及业主的意见组织进行修改完善后重新交付表决。经修改完善后的“两个方案”仍未获得业主表决通过的,终止本次公开选择市场主体的工作,三年内不再组织进行。
(四)方案结果公布
坂田街道办事处应将投票表决结果在项目现场、街道办事处及龙岗区电子政务网进行公布。
(五)发布邀请公告
项目业主投票通过“两个方案”后,坂田街道办事处会同业主委员会编制公开选择市场主体的邀请公告,并在以下平台进行发布:1.辖区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区政府网站;2.平面媒体(《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3.项目现场及相关社区办公场所。公告时间不少于10日。
(六)参选主体报名
参选主体应当按照邀请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报名,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按照邀请公告的内容足额缴纳参选保证金。
(七)参选主体资格审查
参选报名期限届满后,坂田街道办事处会同业主委员会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参选的主体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的参选主体,资格审查小组由5人构成,其中业主委员会成员2人,坂田街道办事处3人;街道办事处会同业主委员会经评审,认定所有申请参选的市场主体都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应当重新发布邀请公告,重新接受其他市场主体的报名。
(八)参选主体公告
正式参选主体确定后,坂田街道办事处应当在项目现场以及辖区街道办事处、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将参选主体确定结果告知所有报名参选的主体,同时将正式参选主体名单抄送业主委员会并告知全体业主。
(九)业主表决推选
参选主体名单公布后,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从正式的参选主体中投票表决推选其中一个参选主体,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旧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十)中选主体公示
取得旧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参选主体为项目拟中选的市场主体,由坂田街道办事处会同业主委员会在项目现场以及辖区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
(十一)选定主体公告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提出的异议不成立的,由坂田街道办事处会同业主委员会将选定的市场主体在项目现场以及辖区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并将选定结果抄送所有参选主体。
六、监督管理
(一)转让限制
经公开选定的市场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应当承诺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不得通过转让市场主体的股权(合伙份额)或其他方式变相转让项目。
(二)市场主体资格取消
经公开选定的市场主体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取消其作为该项目的市场主体资格:
1.在选定过程中存在欺骗、贿赂、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隐瞒重要事实、恶意串通等情形且查证属实的;
2.市场主体或其控股股东违背承诺转让市场主体股权(合伙份额)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转让项目的;
3.自被选定为市场主体之日起两年内,仍未完成与项目首期全体业主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署工作的。
因上述第三款情形市场主体资格丧失的,项目同时终止并调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且自市场主体资格被取消之日起三年内不再受理该旧住宅区项目的城市更新计划立项申请 。
(三)提供保证金
本项目设置公开选择市场主体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万元)。参选市场主体报名时,应将足额保证金存入街道办指定专户(含监管账户)。
七、其他
坂田街道办事处负责本方案的解释,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相关法律政策执行。本方案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物业权利人同意后实施。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用地规划
地块
性质
规划容积(m)
编号代码
用地m翻住画地下商业公理合计
共配套设施内容
(含地下,m
警务室50、社区管理用房300、社
区服务中心400、社区文化活动室1000
72000
健康服务中心1000、老年
料中心750、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4610
01
类居住用地
商业用地
3614.88
(含保障性31260
住房
5000
0210
8470(其中根据《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土地
3680)
移交率及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审查操作指
引》增配2860)、6班幼儿园(占地
00、建筑面积2100)社区体育活动
场地占地600
02GC5教育设施用地|72040
布龙路
中兴路
福视
环城南路
地块控制标一览
块号用她代只用地性质用地积划容板率溶积(E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教育设施用地
更新单元范围线(20818.8m)
=-拆除范围线(9706.0m
三开发建设用地范围浅(13614.8m)
三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
移交给政府的独立用地范围线(6897.0m
二零星用地范围线(805.8m
文老管
城市道路用地
中幼
葡最
社0
匚小小
-社区警务室
画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s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匚⑦□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光雅园站
匚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匚x文化活动室
匚管社区管理用房
匚社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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