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百色职业学院百东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的质疑答复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质 疑 人: 南宁金双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31号钻石年代B座1010号
法定代表人: 李江材
委托代理人: 黄晓凯 电话: 16607762776
质疑人于2023年12月4日递交的关于项目名称:百色职业学院百东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3-G1-010242-BSJC的质疑函,现针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3页“交付使用期:自成交公告之日起25日内,签订书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安装,交付正常使用。”与招标文件第51页“1、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部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交付使用时间不一致。
招标文件中对“交付使用时间”前后表述不一致,有歧义,影响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潜在投标人无法对本次招标项目做出合理的判断和评估,同时可能存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无法明确认定的问题。
质疑答复:招标文件第3页“交付使用期:自成交公告之日起25日内,签订书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安装,交付正常使用。”修改为交付使用期:自成交公告之日起25日内,签订书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11页“▲2、整机内置2.2声道扬声器,支持标准、听力、观影三种音效模式,位于设备上边框,顶置朝前发声,前朝向10W高音扬声器2个,上朝向20W中低音扬声器2个,额定总功率60W。”具有严重的排他性、指向性。
事实依据:对于标准的多媒体教室,扬声器的总功率并不是越大越好,市面上主流厂家均采用2.0声道、2.1声道,总功率在 3w~50w 不等,根据市场调查,满足上述参数的仅希沃一家,属于排斥其他供应商而有意设置的排他性条款。此条参数描述与希沃检测报告完全一致,以某一特定厂家的控标参数作为限定标准,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供应商投标,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
质疑答复:本项目是采购人基于实际使用需求提出。“内置2.2声道扬声器”是基于教学场景的项目特点对于设备音效提出了更高要求,专为教室设计的2.2空中声道,声音可覆盖全教学空间,坐在教室前排不刺耳,坐在教室后排能听清。2.2声道优于质疑人所列举2.0及2.1声道,能够将重音和低音更加完美地体现出来,声像定位比2.0及2.1声道更加准确。在实际教学中,教室播放多媒体、以及音乐课鉴赏相关音频作品, 2.2声道能更好体现音乐作品的音质效果,使学生达到如临其境的教学效果。顶置朝前发声相比底部发声,顶置朝前发声更为均匀饱满、能使教室声场均匀,视听方向一致、声音亲切自然,提供传声增益,更具备环绕感,在教室等空间已验证扩音效果更优。落灰多位于黑板粉笔槽,顶置朝前发声更能规避质疑人所列举“低音反而容易引起粉笔灰振动从而产生扬尘”的现象发生。同时,总功率60W更能适应大教室的授课需求,避免发生后排学生无法听清设备声音的情况。质疑人要求取消或降低对声道、位置、总功率功能的要求,属于不正确理解采购人实际需求,不予采纳。一旦取消或降低相关要求,将存在竞标货物以次充好可能性。采购人有权对货物提出高要求、严标准。此项需求是采购人经过调研形成的基本技术要求,是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教学需要以及结合现代技术发展特点而设定的,与项目实际需求紧密相关,符合实际教学场景需求,该采购需求与项目实际紧密相关的功能条款、技术指标相对应,采购人所设置条款符合实际教学场景需求。
经市场调查,市场上希沃、鑫城、视隆等品牌产品符合全部技术参数要求。因此,本项目中的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不存在唯一性、倾向性和排他性,并未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质疑人的质疑事项所列举事实依据不成立,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处理。
法律依据:一、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条 采购人可以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通过咨询、论 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 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 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 3 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
二、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第十一条 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第11页“▲3、整机内置扬声器采用缝隙发声技术,喇叭采用槽式开口设计,不大于5.8mm”、招标文件第25页“▲4、整机内置扬声器采用缝隙发声技术,喇叭采用槽式开口设计,不大于3mm”、招标文件第39页“4、整机内置扬声器采用缝隙发声技术,喇叭采用槽式开口设计,不大于3mm.”具有严重的排他性、指向性。
事实依据:采用缝隙发声的弊端在于出声面过窄,声音被遮挡,声音响度衰减更大.扬声器选型受限,超薄单元在市面上占比较小。且出声方向遮挡面过大,声音失真更大,产生未知的驻波,整体声音受损,对 mic 回声消除不利。根据市场调查,扬声器采用缝隙发声的仅有希沃一个厂家,市面上除了希沃其他厂家均采用传统的纸盆喇叭,并在十多年的使用中已经经过了稳定的市场验证。希沃通过缝隙发声的功能完全没有考虑到实际的教学场景,纯粹为了刻意屏蔽其他厂家。该要求与希沃检测报告的数值要求完全一致,具备明显的倾向性,以某一特定厂家的控标参数作为限定标准,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供应商投标,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
质疑答复:以上需求是采购人经过市场调研形成的基本技术要求,整机内置扬声器采用缝隙发声技术,喇叭采用槽式 开口设计,不大于5.8mm,喇叭采用槽式开口设计,不大于3mm,是基于教学场景的项目特点对于设备音效提出了更高要求,保障了课堂声音均衡传播,满足大教室授课需求,同时缝隙发声有利于避免落灰问题。
此项需求是采购人经过市场调研形成的基本技术要求,是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教学需要以及结合现代技术发展特点而设定的,与项目实际需求紧密相关,符合实际教学场景需求,该采购需求与项目实际紧密相关的功能条款、技术指标相对应,采购人所设置条款符合实际教学场景需求。经市场调查,市场上希沃、鑫城、视隆等品牌产品符合全部技术参数要求。产品符合全部技术参数要求,该采购需求不存在唯一性、倾向性和排他性,并未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处理。
法律依据:一、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条 采购人可以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通过咨询、论 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 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 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 3 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
二、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
附件信息:
关于百色职业学院百东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函(南宁金双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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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31号钻石年代B座1010号
法定代表人: 李江材
委托代理人: 黄晓凯 电话: 16607762776
质疑人于2023年12月4日递交的关于项目名称:百色职业学院百东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3-G1-010242-BSJC的质疑函,现针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3页“交付使用期:自成交公告之日起25日内,签订书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安装,交付正常使用。”与招标文件第51页“1、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部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交付使用时间不一致。
招标文件中对“交付使用时间”前后表述不一致,有歧义,影响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潜在投标人无法对本次招标项目做出合理的判断和评估,同时可能存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无法明确认定的问题。
质疑答复:招标文件第3页“交付使用期:自成交公告之日起25日内,签订书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安装,交付正常使用。”修改为交付使用期:自成交公告之日起25日内,签订书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11页“▲2、整机内置2.2声道扬声器,支持标准、听力、观影三种音效模式,位于设备上边框,顶置朝前发声,前朝向10W高音扬声器2个,上朝向20W中低音扬声器2个,额定总功率60W。”具有严重的排他性、指向性。
事实依据:对于标准的多媒体教室,扬声器的总功率并不是越大越好,市面上主流厂家均采用2.0声道、2.1声道,总功率在 3w~50w 不等,根据市场调查,满足上述参数的仅希沃一家,属于排斥其他供应商而有意设置的排他性条款。此条参数描述与希沃检测报告完全一致,以某一特定厂家的控标参数作为限定标准,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供应商投标,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
质疑答复:本项目是采购人基于实际使用需求提出。“内置2.2声道扬声器”是基于教学场景的项目特点对于设备音效提出了更高要求,专为教室设计的2.2空中声道,声音可覆盖全教学空间,坐在教室前排不刺耳,坐在教室后排能听清。2.2声道优于质疑人所列举2.0及2.1声道,能够将重音和低音更加完美地体现出来,声像定位比2.0及2.1声道更加准确。在实际教学中,教室播放多媒体、以及音乐课鉴赏相关音频作品, 2.2声道能更好体现音乐作品的音质效果,使学生达到如临其境的教学效果。顶置朝前发声相比底部发声,顶置朝前发声更为均匀饱满、能使教室声场均匀,视听方向一致、声音亲切自然,提供传声增益,更具备环绕感,在教室等空间已验证扩音效果更优。落灰多位于黑板粉笔槽,顶置朝前发声更能规避质疑人所列举“低音反而容易引起粉笔灰振动从而产生扬尘”的现象发生。同时,总功率60W更能适应大教室的授课需求,避免发生后排学生无法听清设备声音的情况。质疑人要求取消或降低对声道、位置、总功率功能的要求,属于不正确理解采购人实际需求,不予采纳。一旦取消或降低相关要求,将存在竞标货物以次充好可能性。采购人有权对货物提出高要求、严标准。此项需求是采购人经过调研形成的基本技术要求,是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教学需要以及结合现代技术发展特点而设定的,与项目实际需求紧密相关,符合实际教学场景需求,该采购需求与项目实际紧密相关的功能条款、技术指标相对应,采购人所设置条款符合实际教学场景需求。
经市场调查,市场上希沃、鑫城、视隆等品牌产品符合全部技术参数要求。因此,本项目中的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不存在唯一性、倾向性和排他性,并未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质疑人的质疑事项所列举事实依据不成立,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处理。
法律依据:一、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条 采购人可以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通过咨询、论 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 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 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 3 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
二、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第十一条 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第11页“▲3、整机内置扬声器采用缝隙发声技术,喇叭采用槽式开口设计,不大于5.8mm”、招标文件第25页“▲4、整机内置扬声器采用缝隙发声技术,喇叭采用槽式开口设计,不大于3mm”、招标文件第39页“4、整机内置扬声器采用缝隙发声技术,喇叭采用槽式开口设计,不大于3mm.”具有严重的排他性、指向性。
事实依据:采用缝隙发声的弊端在于出声面过窄,声音被遮挡,声音响度衰减更大.扬声器选型受限,超薄单元在市面上占比较小。且出声方向遮挡面过大,声音失真更大,产生未知的驻波,整体声音受损,对 mic 回声消除不利。根据市场调查,扬声器采用缝隙发声的仅有希沃一个厂家,市面上除了希沃其他厂家均采用传统的纸盆喇叭,并在十多年的使用中已经经过了稳定的市场验证。希沃通过缝隙发声的功能完全没有考虑到实际的教学场景,纯粹为了刻意屏蔽其他厂家。该要求与希沃检测报告的数值要求完全一致,具备明显的倾向性,以某一特定厂家的控标参数作为限定标准,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供应商投标,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
质疑答复:以上需求是采购人经过市场调研形成的基本技术要求,整机内置扬声器采用缝隙发声技术,喇叭采用槽式 开口设计,不大于5.8mm,喇叭采用槽式开口设计,不大于3mm,是基于教学场景的项目特点对于设备音效提出了更高要求,保障了课堂声音均衡传播,满足大教室授课需求,同时缝隙发声有利于避免落灰问题。
此项需求是采购人经过市场调研形成的基本技术要求,是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教学需要以及结合现代技术发展特点而设定的,与项目实际需求紧密相关,符合实际教学场景需求,该采购需求与项目实际紧密相关的功能条款、技术指标相对应,采购人所设置条款符合实际教学场景需求。经市场调查,市场上希沃、鑫城、视隆等品牌产品符合全部技术参数要求。产品符合全部技术参数要求,该采购需求不存在唯一性、倾向性和排他性,并未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处理。
法律依据:一、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条 采购人可以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通过咨询、论 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 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 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 3 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
二、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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