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32023sc1000040
预算金额4862.4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通江县瑞元建材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

发布时间:2023-09-28 14:06:24 来源: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通江县瑞元建材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
标的名称通江县瑞元建材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
项目编码G32023SC1000040转让底价4,862.43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2023-08-07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3-09-01
是否联合转让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补充披露信息
时间披露内容
2023-08-08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公开
一、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通江县瑞元建材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简介

通江县瑞元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元建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余斌,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921MA65KTMU6B,企业地址位于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216号1栋1单元2楼1号,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砖瓦制造;砖瓦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通江县瑞元建材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60
所属行业其他制造业
成立时间2018-03-21
所在地区四川 巴中市 通江县
住所/注册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216号1栋1单元2楼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砖瓦制造;砖瓦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余斌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921MA65KTMU6B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业务无法提供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通江瑞元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00%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2023 年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16,841.2725868,944.4103977,896.862189
审计机构四川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3-02-28227.12-182.33-182.33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15,685.117,745.737,939.38
备注财务报表为标的企业2023年2月份月报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通江瑞元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60%
拟转让股份数——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持有股份数——
是否转让非业主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921MABUNKFE42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四川 巴中市 通江县
住所/注册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璧州街道石牛大道216号1栋1单元2楼1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马杨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通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16996405L
批准单位名称通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关于《通江瑞元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所持通江县瑞元建材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方案》的批复
批准日期2023-07-17
批准文号通国资发[2023]227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4,862.43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及方式:

项目成交,受让方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具体如下:

(一)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二)分期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的 50 %,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应当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1000万元。(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公告到期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

查询方式及条件: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在征得转让方同意后且意向受让方在项目公告期间签订《保密协议》后,可以联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进行查询《评估报告》。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二、审计报告中其他事项专项说明

(一)资产权属

瑞元公司在通江县肖家河矿区建设生产厂房一幢,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账面原值315400.00元。因该房屋占用的土地系临时用地,无法取得用地的报批手续,系无产权房屋。

(二)资产管理

1、瑞元公司固定资产年终盘点,对于盘点清查结果未形成书面报告,不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十八条之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至少每年进行全面清查。对固定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妥善处理”之规定。

2、经固定资产盘点发现,固定资产中瓜地湾隔离棚、1000吨生产场地板房、1000吨生产线设备已报废,截止2023年2月2日净残值合计金额166.35万元,财务上已调整至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处理,由于该固定资产报废主要原因是通江县路元矿业有限公司由于经营活动导致,通江县路元矿业有限公司应对通江县瑞元建材有限公司进行赔付,具体协议还未签订。导致该项报废资产具体损失金额无法确定。

(三)借款逾期

经翻阅企业提供的借款合同并与征信报告核对,2022年2月25日与通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967.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2月23日至2023年2月22日,截止2023年3月31日已偿还44114.37元,未尝还金额29625885.63元,已处于逾期状态,产生逾期利息18021.48元。

三、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

1、经翻阅企业提供的借款合同并与征信报告核对,2022年2月25日与通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967.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2月23日至2023年2月22日,截止2023年3月31日已偿还44114.37元,未尝还金额29625885.63元,已处于逾期状态,产生逾期利息18021.48元。

2、瑞元公司在通江县肖家河矿区建设生产厂房一幢,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账面原值315400.00元。因该房屋占用的土地系临时用地,无法取得用地的报批手续,系无产权房屋,本次评估未考虑权属瑕疵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四、债权债务处置方案

1. 2022225日与通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967.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2223日至2023222日,截止2023331日已偿还44114.37元,未尝还金额29625885.63元,已处于逾期状态,产生逾期利息18021.48元。
2.本次转让是以净资产为基础对企业60%股权转让,除此之外,本次转让后若有剩余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转让方未披露债务导致标的企业或受让方损失及转让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

五、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六、职工安置事项

本次转让涉及职工安置:详见《瑞元建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经2023614日瑞元建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七、法人治理结构及其它披露事项:

(一)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公司设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重大事项决策须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

2、董事会。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3人组成,瑞元工投公司委派1人,受让方委派2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主席列席董事会。

3、监事会。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会2名。瑞元工投公司委派1人,受让方委派1人。

4、经理层。公司设总经理1人,由受让方推荐,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2人,由瑞元工投公司委派1人,1人由股权转让后的瑞元建材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履行总经理授予的委托职权。其中,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5、财务机构。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由瑞元工投公司委派1名出纳。

(二)其他重大披露事项

1、瑞元建材公司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转、受双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2、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审计数据、评估数据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但因转让方未披露债务导致标的企业或受让方损失及转让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承担或赔偿损失)。

4、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5、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6、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15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3000万元,实物12000万元。已实缴注册资本7405.41万元(其中货币出资2410万元,实物出资4995.41万元),差7594.59万元注册资本未实缴到位,本次股权转让成功后,由转、受双方按照持股比例另行确定后在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约定执行。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意向受让方需承诺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为瑞元建材公司股东后,瑞元建材公司生产的精品骨料不得低于总骨料的15%;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为瑞元建材公司股东后,基于现有市场评估,瑞元建材公司年产值不低于2亿元;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为瑞元建材公司股东后,第三年起,开发生产超微细钙新型功能性材料;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为瑞元建材公司股东后,基于现有市场评估,实现每年税收不低于2000万元;

5意向受让方、及其所属控股集团公司或下属子公司须拥有独立的研究机构;(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6、意向受让方、及其所属控股集团公司或下属子公司须拥有建材行业生产加工知识产权专利不低于50项;(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7、意向受让方、及其所属控股集团公司或下属子公司须具备丰富的矿山开采经验,拥有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8、意向受让方、及其所属控股集团公司或下属子公司须具备丰富的矿山生态复绿治理经验且拥有单体30万㎡及以上矿山生态复绿治理经验;(备注:须提供所在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矿山生态复绿证明材料)

9、意向受让方、及其所属控股集团公司或下属子公司须具有运营管理大型精品骨料企业(单矿实际开采规模不低于600万吨/年)的生产销售经验,营收不低于6亿元/年,单体年度税收贡献不低于5500万/年;(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十一、其它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资料。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000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9-01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巴中分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8111001013500852807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职工安置方案和职代会审议决议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审计报告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pdf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向老师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827-5555168
项目报名联系人史老师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28-86123311
七、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三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八、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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